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民发〔2022〕19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推动迪庆州省级乡镇社工站示范站建设,迪庆州民政局于2022年11月15日在州民政局公众号发布了“迪庆州省级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示范站专职社工招聘预通知”,现迪庆州社会工作孵化服务中心将组织实施“迪庆州省级乡镇社工站示范站”12名驻站服务专业社工考试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考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考岗位及人数
三、招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迪庆州户籍(户口迁入时间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日),45周岁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 (2)取得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应为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心理学、公共管理专业之一(考生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需与上述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五年内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违纪的人员。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报名的程序及有关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网址:http://dqsg.ikaowu.com,报考人员在线填写《2022年迪庆州省级社会工作服务站示范站社工报名表》。 (二)报名要求。 1.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请认真阅读《招考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及提供的报名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4.本次报名不针对特定岗位进行,岗位选择在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选择。 5.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迪庆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报考人员管控。参加笔试和面试需提交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无法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有发烧、干咳等十大症状的身体异常者一律按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处置。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报考人员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时间安排 2022年迪庆州省级社会工作服务站示范站社工招考信息公告报名有效期为2022年11月25日早上9:00—11月29日下午17:30。 (四)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材料按报名表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个人基本信息;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扫描件或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扫描件; (五)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由迪庆州社会工作孵化服务中心负责,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与笔试。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直接与迪庆州社会工作孵化服务中心联系询问。 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五、笔试 1.资格审核情况会在报名系统上及时反馈网址:http://dqsg.ikaowu.com。 2.请提前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日期及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社会工作理论、实务及基层服务基础知识。 六、面试 1.面试按照招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最终进入面试名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设定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电话形式通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共同组成,各占比50%。测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岗位选择 面试结束当日,进行成绩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组织岗位选择。岗位选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如出现放弃岗位选择的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往后递补,放弃选岗人员需签订《放弃岗位选择承诺书》。 九、体检 选岗结束次日,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迪庆州社会工作孵化服务中心通知相关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延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针对报考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现实情况,作为录用的参考依据,对于考察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与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迪庆州社会工作孵化服务中心公众号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十二、岗位待遇 劳动合同1年1签,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正式录用后基本薪酬为5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具体金额以劳动合同为准)。 十三、招考纪律与监督 招考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考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考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考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本次公开招考过程中,对违反招考纪律的报考人员、招考单位和招考工作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报考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录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四、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考公告通过迪庆州社会工作孵化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考信息请及时关注迪庆州社会工作孵化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公告,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招考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迪庆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本次招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五)未尽事宜由迪庆州社会工作孵化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招考工作咨询电话: 吴老师:13529384626; 李老师:13988730693; 招考工作微信咨询群: 招考工作举报电话:8881772; 迪庆州社会工作孵化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24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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