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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海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70人公告

2023-2-6 14:49|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361| 评论: 0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市发展需要,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相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市发展需要,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相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为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优秀人才充实到基层工作岗位上来,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岗位15个,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详见《2023年海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6日以后出生);

5、每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6、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本次招聘所有专业设置均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确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7)在读的2023届毕业生;

(8)服务期内的农村特岗教师;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 15 分;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 10 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 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享受项目生加分政策。

3、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4、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五、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和海伦市政府网站:(http://www.hailun.gov.cn)以及报名网站:(https://hailun2023.ibaoming.net/)发布。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通过报名网站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2月13日9点- 2月15日16点。

3、咨询电话:人   社   局:0455-5750588

                      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转1027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需提交材料:

(1)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证件照(证件照为蓝色背景文件大小限制在1M以内JPG格式);

(2)登录报名网站阅读《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报名;

(3)报考人员的专业以毕业证上显示的专业为准,本次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为《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多、少1个“学”字的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包含括号内容的,在报名时以括号外专业名称为准判断是否符合岗位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或专业与报考岗位相近的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查认定。

5、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初审。初审显示通过后可进行网上自助缴纳报名费,报名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考生在提交材料后要关注审核结果,如报名材料提供不全,审核人员会在报名网站提示报名人员所需补充的材料内容。如果不符合报名要求将告知不合格原因。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形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行业急需紧缺的岗位经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不设定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参加应聘。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6、报名费。根据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此次招聘考试考务费收取45元,面试不收费,不接受现场交费,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考试不退考务费。报考人员需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5日18时00分。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特困大学生先正常缴纳考试费用,然后凭市、县(市)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审核确认后按原渠道返回报名费,退费审核时间及地点请关注海伦市政府网站或报名网站通知。

7、加分审核。网上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按照海伦市政府网站或报名网站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提交材料如下:

(1)、《2023年海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审核认定表》(附加2),网站自行打印,项目主管部门认定并盖章;

(2)、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由项目主管部门认定的原始加分佐证材料。

不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七、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请密切关注海伦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报名网站,不另行通知。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报考岗位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3)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5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所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占100分。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成绩及考生排名在考试报名网站自助查询。

2、面试资格确认

笔试结束后考生按照海伦市政府网站或报名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本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cscse.edu.cn)。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5)《承诺书》(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阅读并同意后亲笔签名)。

(6)、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未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均视为资格确认不合格。如有人员被取消资格,按该人员所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海伦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三天。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主要测试岗位专业技术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比例,根据实际需要,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行业急需紧缺的岗位可不设定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2)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分值折合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考核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则取学历高者,以上条件都一致的,采取笔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

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体检和考核。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为准,由考生自行承担。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复查,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后,按照该人员所应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则取学历高者,以上条件都一致的,采取笔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

九、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伦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0455-5750588进行举报或投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海伦市人社局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有严重问题经查实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4家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各幼儿园教师岗位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包括试用期),除提拔、解聘情形以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所招聘的工作岗位。

对于在2021和2022年受疫情影响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聘用后需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资格证书,试用期内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海伦市各乡镇幼儿园岗位(岗位代码:12、13、14、15),聘用人员需服从分配,由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聘用人员分配至与岗位相对应的招聘单位。

十、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十一、纪律及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公告发布后,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方式报名。本次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海伦市人民政府网站,有关信息及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23年海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2:《2023年海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审核认定表》

附件3:《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海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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