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的需要,提高社区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九龙坡府办发〔2016〕2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的通知》(九龙坡民政〔2021〕2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九龙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 九龙街道办事处 三、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4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1987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询); 4.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5.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在部队有立功受奖的优秀复员退伍军人和受到本街道及以上表彰的优秀社区协管员(网格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二)加分条件 1.复员、退伍军人加1分; 2.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加1分; 3.研究生毕业加2分; 4.考取国家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分别加1分、2分、3分。同时获得两个以上社工师职业资格的,取最高分加分。 5.与本街道建立了实际工作劳动关系的社区协管员(网格员),在社区工作3年以上,按工作年限每1年加0.5分,最高不超过3分。 以上加分项可以累计加分。 (三)不予招聘范围 1.政治上的“两面人”; 2.涉黑涉恶问题人员; 3.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或审判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6.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人员; 7.被开除公职人员; 8.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9.近5年内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1.政策法律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情形。 五、时间安排 1.招聘信息发布:3月10日—3月16日。 2.报名时间:3月16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3.领取准考证时间:3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4.考试时间:3月25日(笔试9:00-10:30;计算机考试11:00-12:00),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资格审查:3月27日。 6.面试:初定3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联审:初定4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定。 8.体检:初定4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九龙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cqjlp.gov.cn/bmjz/qzfjz_97456/jlz_97744/)、九龙街道公众号、九龙街道公示栏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地点:九龙街道办事处二楼201会议室(咨询电话68856224)。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须知: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个人页、户主页、增减页)、身份证、毕业证等报名资格及加分条件等相关印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及《报名表》(现场填写)。报名结束后不再收取相关资料。 (三)资格审查 本次实行诚信报名。笔试结束后,对拟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并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考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计算机成绩占1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内容包括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公文写作等。笔试时间为3月25日(星期六)9:00-10:30,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计算机考试。总分100分,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word、excel、PPT办公软件应用。计算机考试时间为3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面试。按笔试成绩×50%+计算机成绩×10%+加分之和,按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计算机考试成绩×10%+面试成绩×40%+加分。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联审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5比例确定联审对象,由九龙街道办事处初审后报区民政局,会同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区级联审。 (六)体检 对联审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若体检有不合格的,则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一个月,试用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试用不合格出现缺额,或者在组织招聘后3个月内社区工作者又出现少量缺额的,原则上从本次联审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补充对象,按体检、公示、聘用程序,予以递补。递补后仍有缺额,另行招聘。 (九)上报备案 九龙街道办事处将所聘用的社区工作者情况报区民政局备案。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是选拔社区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九龙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九龙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10日 附件下载: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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