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工会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工会工作力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聘用管理办法》(内工发﹝2019﹞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内工基字﹝2020﹞1号)《关于做好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正蓝旗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合同制社会化工会工作者5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有关事宜如下: 招录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考试方式择优招录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 招录岗位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会化工会工作者5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 岗位信息表 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作风严谨,廉洁自律; 3.热爱工会工作和群众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能力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基层工作; 5.具有正蓝旗常住户籍(具体落户截止时间以报名开始日为准);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2005年3月24日之前,1987年3月24日后出生); 7.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和国内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专业要求详见岗位表)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岗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核。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2.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由旗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3.报名时间:2023年3月31日9:00至4月7日17:00,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正蓝旗总工会一楼大厅 5.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4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6.报名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2)。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 (5)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报名要求: (1)同一次招聘,每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2)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公开招聘未形成竞争比例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形成竞争比例的岗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分数录取。 1.笔试形式:本次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3.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4.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蒙汉兼备岗位必须使用蒙文答题,同一试卷使用2种或以上文字答题,按零分处理。 5.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届时将在正蓝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正蓝旗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笔试考点设在正蓝旗上都镇,笔试时间、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拟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情况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体检规定进行。由旗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旗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3)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并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五)聘用和管理 1.聘用和管理。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旗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对公示无异议者,正蓝旗总工会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依法与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连续三年考核合格的进行续聘,并履行续聘手续。 2.补录及合同解除。聘用人员上岗后在1年内(截至2024年4月30日)合同期内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正蓝旗总工会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本次聘用人员不办理人事录用手续,不占编不转正,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聘用管理办法》(内工发﹝2019﹞2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内工基字﹝2020﹞1号)规定执行。 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录工作由旗纪委监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录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次招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考前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次公开招录简章及其他招录信息在正蓝旗人民政府网站、正蓝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及正蓝旗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9--4222294 监督电话:0479--4222184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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