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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延寿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2人公告 ...

2023-3-30 15:32|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247| 评论: 0

摘要: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精神,经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哈尔滨市延寿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 ...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精神,经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哈尔滨市延寿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3年哈尔滨市延寿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址:http://hrss.hlj.gov.cn)→点击“业务专栏”→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即可进入平台主页。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或登录http://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政府官网:

http://www.hrbyanshou.gov.cn/

春风人才网:

https://www.ibaoming.net/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5年4月10日以前出生),40(含)周岁以下(1982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含)周岁(1977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计划表》中专业名称为“空”的,以专业类所列内容为准。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7.2023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9:00至2023年4月16日16:00,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资料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上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报名网站:https://ysws2023.ibaoming.net/

1.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参照国家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6年增补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程序、要求报名,凡超出报名时间、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提供材料不完整、与《招聘计划表》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并以网站通知方式通知本人。报考人员要信守承诺,所有报名材料存档备查,如有信息填报不实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审核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4)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招聘对象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岗位(岗位代码为:20231008、20231011、20231016、20231018),报名达不到1:3的比例或未报满的岗位,可发布招聘补充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有岗位报名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报考事宜。

3.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聘用计划10%的名额招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5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和市(地)级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根据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办发〔2019〕22号)规定,鼓励支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3年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报考管理岗位的可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报考一般性专业技术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并将同等对待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派遣、落户等各个环节。

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

4.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本次招聘采用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用,缴费时间2023年4月10日9时至2023年4月17日12时。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特困人员先正常缴纳考试费用,然后凭市、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哈尔滨市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按原缴费渠道返还考试费用。缴费及退费审核事宜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5.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人员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按规定时间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6.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7.政策咨询电话:0451-53018270

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转1115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均由哈尔滨市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为一套试卷,共计2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50分,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理论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等;《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主要测试考生所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现场资格确认

(1)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考生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若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考生需携带本人《2023年哈尔滨市延寿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自行打印,贴照片)、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同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限行政区划内户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后,所有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3)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技术水平、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4.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如有按相关政策优先聘用人员,同等条件下则优先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延寿县卫生健康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53013144。

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和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资格确认、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特别提示: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1.2023年哈尔滨市延寿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23年哈尔滨市延寿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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