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公益性岗位和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2〕21号)要求,结合各用人单位实际需要,现按照要求,在固阳县范围内公开招聘4名就业公益岗位人员,招聘单位是固阳县应急管理局1人、固阳县金山镇人民政府2人、固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1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四)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五)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二、招聘条件 1、残疾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尽职尽责,吃苦耐劳; 3、符合所报岗位工作要求; 4、要求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会应用各类办公软件; 5、本人若办理营业执照,不在招聘范围内; 6、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三、聘用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初审、面试、复审、培训、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17日 2、报名地点:固阳县就业服务中心进行报名 3、报名资料:就业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一年社保缴费票,社区居住半年以上证明。 五、岗位待遇 就业公益性岗位每月岗位补贴按我县现行最低工资191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县就业服务中心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岗位补贴扣减,由县就业服务中心代扣代缴。 六、服务期限 就业公益岗位服务期限均为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七、有关要求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用人单位履行用人管理主体责任,对存在不按时到岗、无法完成岗位职责、不服从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等行为的,将取消公益性岗位的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上岗资格,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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