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聚焦龙江“4567”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我市“52311”产业发展布局,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加速集聚更多优秀专业人才到我市创业就业,为推动我市转型高质量发展,建设实力、活力、美丽、幸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七台河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结合2023年“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同步启动“七台河市·聚才冬奥冠军之城”引才行动,开展急需专业优秀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共计划引进优秀人才1396名,其中,事业单位150名,企业单位124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23年度毕业的应届专科、本科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2.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3.专科、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专业范围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七台河市及所属县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6.在近3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各用人单位引才公告在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七台河先锋网站发布,明确报名方式、地点及时间。用人单位按照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标准和七台河市人才引进相关规定,在市人社局、市人才办指导下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审档、体检等工作。按照此次引才计划引进的优秀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协议),工作有成效,市属公办学校、公立医院(含疾控中心)和职业技师学院引进人才给予人才津贴10年,其他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给予人才津贴5年,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企业引进人才给予人才津贴4年,最低服务期为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合同期限内给予以下政策:1.引进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年给予人才补助10万元。2.引进统招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年给予人才补助4万元。3.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批次本科毕业生,每年给予人才补助2万元。4.引进其他高校一批次本科毕业生,每年给予人才补助1.5万元。1.企业引进人才同等条件按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津贴政策施行;2.引进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项人员,能够在工作中推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每年给予人才补助2万元。3.引进持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每年给予人才补助1万元;引进持有预备技师和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每年给予人才补助5000元。1.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次性给予安家补贴5万元;统招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次性给予安家补贴3万元。2.全职引进的人才,本人及配偶在七台河市域内没有住房,所在工作单位(部门)未安排暂住房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批次本科毕业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科毕业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项人员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房屋周转期不超过3年。引进人才的待遇发放及管理按照《中共七台河市委办公室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时代七台河人才新政30条〉的通知》(办字〔2022〕46号)执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七台河市人才办负责解释,报名事宜及业务咨询请与各用人单位联系人联系。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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