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公办学校。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9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具有博士学位报考者,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7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在197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二、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三、信息发布 本招聘方案经批准后,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事业单位高校人才网、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等网上发布。 四、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满即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陆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首页中人才招聘信息平台,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需上传: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最高学历、学位及学籍网络查询验证报告;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5)一寸彩色证件照,以本人姓名命名;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 (7)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8)其他符合岗位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成功后,将《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研究成果等应聘材料发送到邮箱rjc@fjlzy.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职称。应聘人员对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资格初审:我院对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4.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复审时请报考者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需考生本人签字并贴上正面免冠彩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证明。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五、面试、考核 1.考试及成绩折算方法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由学术汇报、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组成。面试前,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我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学院组成2人及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政策待遇执行。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后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教育处(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1号) 联系人:黄老师、谢老师 电话:0599-8467989、8466095 十、监督 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及学院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0599-8467241(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18日 附件下载: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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