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万州区卫健委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人员,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从业条件: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4日以后出生) 4.副高级职称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4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 (一)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证明(2023届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其他应聘佐证材料,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资格证书 4.执业证书 5.规培证书 6.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本着诚信报名原则,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于2023年6月5日12:00前简历和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447463212@qq.com,注明岗位名称+姓名或投递到医院人事科(沙龙路三段万全路8号双河口总院)现场报名。 2023年6月5日18:00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医院人事科完成资格审查。 五、考试考核 (一)面试(100分) 时间:2023年6月6日 08:30—12:00,07:30开始报到。 地点:万州区妇幼保健院双河口孕妇学校/三会议室。 (二)技能考核(100分) 时间:2023年6月6日14:00-17:00 地点:万州区妇幼保健院双河口总院 (三)试岗考察(100分) 时间:2023年6月6日-6月8日 地点:万州区妇幼保健院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25%+试岗考察成绩×25% 面试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除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按通知时间到院入职体检。未按要求参加或者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万州区妇幼保健院“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举报,经核实者,取消拟聘资格。 八、聘用及报到 (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 (二)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人事科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纪律要求 (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二)考核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影响审核结果的,经核查属实,不予聘用。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二)考试咨询电话:人事科 58104140。 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电话:纪检室 58660126。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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