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非在编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二)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操守;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地点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丘北县人民医院门诊4楼人事科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报名咨询电话:0876-4127954。 温馨提示:谢绝提前、延后报名。 (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证件及资格审查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持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或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丘北县人民医院招聘非在编岗位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填写完整、个人学习工作简历一份,不少于500字。 (三)资格复审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结束至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前,对报名人员信息及其证件资料进行复查,对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人员,随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四)理论笔试及面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 1.理论笔试:2023年6月20日9:00—11:00;地点:丘北县人民医院后勤综合服务楼3楼(3号会议室)。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2023年6月21日9:00至结束,8:30在丘北县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1号会议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试地点:丘北县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2号会议室)。 (1)择优面试:参加面试不足择优人数的,按实际参加理论考试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结构化。 (3)面试测评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精神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及亲合力等。 (五)记分方法:以100分+加分记。 1.理论分占50%,面试分占50%。 2.理论得分+加分择优进入面试。 3.加分项:三级岗位:取得执业医师加5分,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加5分,硕士研究生5分;一级岗位加分: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加5分,全日制本科学历加4分,非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加3分,非全日制本科学历加2分。取得初级士职称加3分,初级师职称加5分;输血科岗位:取得输血相关资格加5分。 4.理论分+加分+面试分=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根据选调岗位数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拟录用人员。当最后一个岗位出现成绩并列时,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县内考生、州内考生、省内考生、省外考生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 (六)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公示 1.考试成绩均于次日公示。 2.总成绩择优,拟录用人员公示3天。 3.公示方式:丘北县人民医院订阅号、内网。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对个人提交的资料负全责,若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2.报考人员不按时到达考场,视为主动放弃。 五、录用 (一)体检: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实行1:1进行体检,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到丘北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递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报考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选资格复审不符合的; 5.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三)试用期一个月,经综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确定留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执行《丘北县人民医院非在编岗位设置及薪酬待遇管理规定》的规定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七、监督机构 丘北县人民医院纪委办。监督电话:4128133。
附件(1.招聘岗位及条件2.丘北县人民医院招聘非在编岗位报名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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