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壮大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骨干力量。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黔组发〔2022〕17号)和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委、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印发《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播党办字〔2022〕48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选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按照发布选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06名,为非国家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遵义市播州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选聘对象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组织调配及工作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学历及年龄要求:(1)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7月4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2)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放宽选聘条件:①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②兵源地或生源地为遵义市播州区的退役军人,在遵义市播州区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遵义市播州区街道所辖社区从事党建、社会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因黄赌毒、酒驾、寻衅滋事等被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或者利用家族势力、宗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扰村务的,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7.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9.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选聘方式和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选聘信息通过“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ybz.gov.cn/)”“遵义就业帮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在选聘期间,报考人员须关注上述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选聘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微信二维码进行报名,每个身份证只能报名一次。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要求:jpg格式、300KB以下、图片清晰可见),上传个人相关材料并提交审核。报名二维码如下: 2.报名时间: 2023年7月4日上午9时至2023年7月11日17时止。 3.报名填写要求如下: (1)准确填写个人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履历、联系电话等必填信息,因个人填写错误或不完整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信息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上按要求提交完整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后缴费成功视为完成提交资料程序。 4.上传附件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学位证。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电子档(jpg格式、300KB以下)。 (3)根据报考要求,上传所需的证件扫描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所有上传扫描件要求图像清晰,能正常识别相关信息。因上传扫描件格式、尺寸错误或内容模糊不清致审核未通过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在遵义市播州区街道所辖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连续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社区出具的书面证明及佐证资料。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须提供表彰文件和表彰证书。上传证件材料(要求:jpg格式、300KB以下、图片清晰可见)。 (三)缴费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100元,缴费后提示资料提交成功的,进入资格初审环节。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任一选聘环节的,取消报考资格且不予退费。 2.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考生成功报名后24小时内,工作人员对照《选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3.考生可在报名24小时后扫描报名二维码点击“报名查询”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修改本人报名信息再次提交报名。 4.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考生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5.在资格初审环节中,因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而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的,视为考生无视《选聘简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该考生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如出现某个岗位的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选聘人数按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ybz.gov.cn/)”和“遵义就业帮公司”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岗位招考计划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通过“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ybz.gov.cn/)”和“遵义就业帮公司”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形式:采用闭卷考试。 4.笔试分数:满分为15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5.相关要求:考生须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ybz.gov.cn/)”和“遵义就业帮公司”微信公众号查询。 7.笔试结束后,由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五)现场资格复审 1.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递补人员),递补最多进行两轮。经递补审查不符合选聘资格和条件(含自愿放弃的)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资料另行通知。如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复审。 (3)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3.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ybz.gov.cn/)”“遵义就业帮公司”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确定: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3:1(含3:1)内确定岗位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了解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 4.面试分数: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5.相关要求: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选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根据招考计划数,按照总名次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人选。 (八)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选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不再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由播州区委组织部组织各街道开展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选聘建议意见。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的考察。考察时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1.公示 经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后,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ybz.gov.cn/)”和“遵义就业帮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选岗 报考合并选聘的街道社区岗位的,按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岗位选择对象,并按名次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岗位。岗位选择工作由播州区委组织部和播州区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考生放弃选择岗位的,由播州区委组织部和播州区民政局直接指定聘用单位和岗位;考生选择岗位后放弃的,不再重新组织选岗。 3.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由选聘岗位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新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街道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并报播州区委组织部、播州区委政法委、播州区民政局、播州区财政局和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薪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委办公室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播党办字〔2022〕48号)执行。薪酬待遇保障主要包括职务薪酬、级别薪酬、绩效薪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具体可通过电话咨询了解。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选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遵义就业帮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对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因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选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进行通知。 (五)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各环节的考试。 (六)2023届毕业生不能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的不再聘用。 (七)本《选聘简章》解释权属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七、报名咨询电话及时间 咨询电话: 0851-28427881(遵义就业帮公司) 0851-23213514(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51-23215640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 附件1.遵义市播州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xlsx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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