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高新区蓝天城乡环境有限公司隶属抚州高新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20日,注册资金3000万元。主营市政维修、环卫保洁、园林养护、路灯维护、物业管理、车辆租赁等业务。因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 办公大楼会务人员:1名 要求:限女性,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35周岁,身高160cm以上,形象佳,具有物业案场或酒店工作经验者优先。 招聘方式:自主组织面试+考察 文化程度:大专以上 薪资待遇:年收入6万元左右(试用期两个月)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符合招聘相应职位的条件要求。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职位条件报考。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招聘职位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以此类推,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含)。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23年9月30日之前。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5.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6.高新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或国有企业高管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原则上不接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魅力抚州高新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3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一12:00至下午15:00一17:00),周末、节假日不纳入报名时间。报名地址:抚州高新区金凤路330号高新佳园南门旁2楼204室 (三)考试方式:面试+考察 (1)面试 ①面试前资格审查 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 a.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打印)、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23年抚州高新区蓝天城乡环境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b.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c.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②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资格审查通过的面试拟入围人员名单在魅力抚州高新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等公布或电话告知,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公司根据岗位实际,确定面试招聘人数,原则上面试应按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 ③面试工作 a.面试总分为100分。 b.面试方式和主要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应变能力、职业道德等。 ④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分数为面试100分。最终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实际打分总数的平均分,分数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①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生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③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 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考核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内容。考核时还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属实。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每个职位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魅力抚州高新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服从组织安排到所需部门岗位,期间签订试用期合同,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招录类别分别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受相关岗位工资及福利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抚州高新区蓝天城乡环境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94—8258758 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附件1:抚州高新区蓝天城乡环境有限公司报名表 抚州高新区蓝天城乡环境有限公司 2023年7月6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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