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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医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9-28 10:09|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394| 评论: 0

摘要:    2017年牡丹江医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 ...
2017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医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年牡丹江医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发展建设目标及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牡丹江医学院主页“学校简介”(http://www.mdjmu.cn/xygk/index.htm)。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统招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8月30日。特别优秀且急需的人才经学校会议研究决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应聘人员需满足我校2017年招聘计划中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服从我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考核办法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7年10月9日9:00-2017年10月16日12:00。登录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com)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7年10月9日9:00-2017年10月16日16:00。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近期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7)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请在现场确认前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14楼1417室,电话:(0451)87130131。

  (四)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7年10月23日8:30-11:00,13:30-16:00

  1、考生本人携带简历、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简历中各类证书复印件对应的证书原件到牡丹江医学院图书馆一楼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2、各类证书原件(学历及学位证书或在校证明、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3、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办法

  1、考试方式:统招本科及以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只进行面试。

  2、笔试: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及范围请查询牡丹江医学院网站。

  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2017年10月24日下午13:30时。地点:待定(现场确认时见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医学院网站(http://www.mdjmu.cn/)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采取自命题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及地点: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到牡丹江医学院网站查询。今年不再使用其他方式进行通知。

  4、总成绩合成: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统招本科及以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牡丹江医学院网站(http://www.mdjmu.cn/)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学校将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正式办理接收手续。

  八、待遇

  被聘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将享受省直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3号

  联系人:韩老师、史老师、李老师

  联系方式:(0453)6984203

  十、牡丹江医学院纪监审办公室

  联系方式:(0453)6984606

  十一、牡丹江医学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453)6984298

  十二、本公告由牡丹江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牡丹江医学院人事处

  2017年牡丹江医学院用人需求计划表.pdf

  2017年牡医用人需求计划笔试科目及比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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