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二、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名。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表》);年龄在45周岁(1978年7月5日以后出生)以下。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3.兴安盟内在编人员。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8:00--11:30 14:00--17:00。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承担。 (二)考试 1.笔试 2.面试 3.综合成绩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四)拟聘人员名单公示 (五)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五、咨询电话: 六、本方案由兴安盟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12-27 07:45 , Processed in 0.074902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