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江智谷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驻宜宾三江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建筑工地环保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详见附件1《派驻宜宾三江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建筑工地环保网格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信息表)。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最大年龄:40周岁”,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41岁,以此类推)。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公告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及“三江智谷重点人力”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7月22日9:00至2023年7月26日17:00截止。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形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邮箱SJZDRL@126.com。报名材料包括: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证件照电子照片、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报考岗位从业经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等。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 (1)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 (2)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 (3)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四川三江智谷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对经初审合格后的报考人员进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五)综合测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形式进行测试。 1.笔试(占比40%)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考查综合常识和建筑工地环保管控相关法律法规,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3)按岗位招聘人数1:2确定开考比例。 2.面试(占比60%) (1)本次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进行,重点了解应聘者所具备的专业能力、实战经验和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语言表达、沟通协调、逻辑思维、应急处置等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及“三江智谷重点人力”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1.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项目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主要考察诚实守法情况,需要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八)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四川三江智谷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被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条件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递补。 3.薪酬待遇:根据公司《派驻员工薪酬制度》,派驻宜宾三江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建筑工地环保网格员6-7万元/年(含五险一金)。 (十)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试用期不合格、规定时间未报到、自动放弃或自聘用起半年内离职或被辞退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三、相关事项 (一)本批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通知、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及“三江智谷重点人力”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无法及时取得联系;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聘组织方,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四川三江智谷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0831-2025217),请关注“三江智谷重点人力”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招聘相关信息。 监督电话:0831-7191512 附件: 1.《派驻宜宾三江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建筑工地环保网格员岗位信息表》 2.《应聘人员登记表》 四川三江智谷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2日 附件1 派驻宜宾三江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建筑工地环保网格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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