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呼伦贝尔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解决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呼党办字〔2012〕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历史遗留的信访问题,经额尔古纳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2002年以前(含2002年)入学的定向中师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数:13人 二、招聘范围 在市教育和科技局登记备案认定的2002年以前(含2002年)经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招生考试录取的额尔古纳市生源定向中师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职业禁忌性病种; 6.符合招聘范围人员; 7.额尔古纳市生源。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所有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参加此次考试,未按时报名或不参加本次考试或考试缺席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程序 (一)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工作与资格审核工作同时进行,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8月2日 报名地点:额尔古纳市教育和科技局101办公室 2.符合招聘条件人员需登录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本人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户口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毕业证(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确保提交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不报,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须填写上学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专业;工作经历须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工作岗位、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须填写起止年月并写明待业。简历填写不全的,不予审查通过。 (三)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面试成绩等相关信息请登录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2.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3.面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试讲”两项内容。“综合素质测试”“试讲”环节要求所有应聘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时间共计20分钟,其中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试讲15分钟。 4.面试设立专业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面试期间对所有评委实行全封闭管理。当日内,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评委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5.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20分,试讲80分。面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6.应聘人员的面试总成绩须达到面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面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 1.按照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体检的时间、地点详见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体检合格、考察合格、确定岗位的拟聘人员名单应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论成绩高低,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2.在招聘所有环节中,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4.拟聘用人员审批(备案)。拟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审批(备案)制度。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额尔古纳市面向2002年以前(含2002年)入学的定向中师毕业生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和《额尔古纳市面向2002年以前(含2002年)入学的定向中师毕业生招聘教师审批(备案)表》,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5.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招聘单位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6.确定最低服务期限。招聘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7.实行试用期制度。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纪律和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教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0—6826139 举报监督电话:0470-6822651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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