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关要求,有序推进我区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分街镇社区服务站岗位、街镇社会工作党委岗位、商务楼宇党组织岗位3个岗位。其中街镇社区服务站岗位62人(其中含单独面向复退军人或随军家属招聘6人,所谓单独招录就是参照全额事业单位招录模式,复退军人或随军家属同其他报考人员笔试、面试题目都一样,但单独确定录用分数线,单独占用招录指标),街镇社会工作党委岗位7人,商务楼宇党组织岗位1人。 二、岗位职责 社区服务站岗位职责: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街镇社会工作党委岗位职责:组织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和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围绕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素质提高开展工作,支持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和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依法行使职权;统筹辖区资源,联系社会单位,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会建设,化解矛盾,维护地区社会稳定。 商务楼宇党组织岗位职责:宣传和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本商务楼宇工作站服务和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向楼宇单位通报情况;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商务楼宇工作站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作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发动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及时了解、反映商务楼宇内社情民意;加强商务楼宇党建指导和服务管理协调工作;加强商务楼宇工作站自身建设,搞好商务楼宇工作站内部管理。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招聘社区服务站报考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本区非农业户口且长期居住在本区;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且长期居住在本区(此类情况需提供本人所在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社会工作党委和商务楼宇报考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党建工作,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责任心强,是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本区非农业户口并且长期居住在本区;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且长期居住在本区(此类情况需提供本人所在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复退军人或随军家属报考人员除具备社区服务站报考人员条件外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2017年度门头沟区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复退军人; 2.驻门头沟区部队已办理随军、随调条件的家属。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网址为:门头沟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bjmtgrc.com)人事考试招聘系统。 (二)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 2017年10月18日(周三)9:00至10月20日(周五)17:00期间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 打印报名表 提交报名信息成功,经初审通过后,由报名者自行打印《报名表》。 3. 现场资格审查 2017年10月24日(周二)上午8:30至11:30。报名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层服务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报考。 携带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复退军人应提供上述4项材料,随军家属除提供上述4项材料外应同时提供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0月26日(周四)9:00至10月27日17:00期间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安排 1.笔试内容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主要考察其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8日(周六) 9:00—11:00,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 2017年11月中旬,在门头沟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bjmtgrc.com)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公布笔试成绩及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面试有关事项。 (二)面试安排 1.面试工作于2017年11月中、下旬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地点另行公布。 2.进入面试人员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照考生人员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三)公布面试成绩 1.2017年11月下旬,在门头沟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bjmtgrc.com)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公布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2.进入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 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以及中共党员优先考虑进入体检。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相关镇街组织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相关镇街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审查。因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进入体检人员确定规则,并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门头沟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人事招聘系统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被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门头沟社区工作者队伍范畴管理。 九、相关待遇 社区工作者待遇按照《北京市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门头沟区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建立综合成绩合格人员(60分及以上)社区工作者储备库,有效期为一年(计算起始时间为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 十一、报考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非本人前来一律视为放弃;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6180669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门头沟区社会建设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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