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石家庄鹿泉区环保局计划招聘13名环保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区政府同意,我区环保局计划招聘13名环保执法辅助人员,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及范围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兼顾整合现有人员和保证效率优先。 (一)基本条件 1、石家庄市及所辖县区户籍或持相应居住证6个月以上;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单位工作制度,服从单位统一调配。 3、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优先,有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 4、不满30周岁(年龄计算日期截止2017年9月18日),具备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党政纪处分或劳动教养,没有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二)具体岗位要求 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大气科学类、法学类、公安技术类、司法执行及技术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化工医药专业、工程测量专业; 性别:因需要夜间环保执法,岗位限男性参加应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0月19日、20日的8:30-11:30,13:30-17:30,在鹿泉区人社局三楼会议室报名,审核资格并登记信息。9月份已报名人员如符合本次报名条件,视为本次已报名。 报名时提交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有职称、技能类证书的也可同时提供。可电话预约提前报名,不接受推迟报名。 (二)确定面试名单 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确定面试名单的筛选原则为: 1.鹿泉户籍或具有6个月以上鹿泉居住证者优先; 2.学历高者优先,同等学历则具备较强资质证书者或具备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 3.其他条件一致则年龄低者优先。 (三)面试 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后进行面试,面试集合地点在人社局三楼会议室,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到入围人选本人,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7日内,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通知本人办理后续手续(未录用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办理相关用人手续。 咨询电话:82019208;13933011943 声明:请应聘人在应聘后的工作日时间段内保持本人报名表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否则后果由应聘人承担。 附件下载>>> 2017年10月16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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