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方案
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依据《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7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院隶属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天津市教委的指导下开展教育教学。学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学院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院党委坚定政治站位,抢抓难得机遇,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在塔建设中亚首家鲁班工坊”重要指示精神,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塔吉克斯坦鲁班工坊建设,2022年11月29日,“塔工坊”成功启动运营,标志着中亚首家鲁班工坊建成运营落地生根,填补了中塔两国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合作的空白,为丰富和扩展两国人文交流、增进两国人民相知相亲、深化两国各领域务实合作注入新动能、新活力,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致力打造“国家名片”。 学院是天津市高水平高职院校和智慧能源、城市智能管理高水平专业群“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位列天津市高等职业教育第一方阵。学院是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校、天津市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实效奖单位、天津市“文明校园”先进学校、天津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媒体示范校。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19个,从事教学及教学管理、实训室管理、学生管理等辅助性工作,计划招聘30人,详见附件: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计划。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3.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专业指导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6.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列入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23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在以下网站发布: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tjchengjian.com 中天人力资源网(中天招考):http://www.cnthr.com 相关通知将在中天人力资源网(中天招考)公布,请考生自行持续关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笔试、面试成绩发布时间等招聘事宜须另行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9:00-12月3日16:00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通过中天人力资源网(中天招考)(http://www.cnthr.com)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联系电话要求必须准确无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报名审核通过后不能再对报名表做修改。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请慎重报名。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30日9:00-12月4日12:00 (1)资格初审,按照所需岗位招聘条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报名系统显示,请报考人员随时登录查看。 (2)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若未达到该比例,将视实际报名人数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当报考岗位不满足开考条件的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3年12月4日12:00至16:00。) 六、考试 1.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纳笔试服务费45元/科。缴费时间2023年11月30日9:00-12月4日16:00,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缴费成功方可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加笔试。除不可抗力导致的项目延期等其它特殊情况外,退费办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4日16:00。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时间:1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办理地点: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 咨询电话:022-23266305 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助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12月5日9:00-17:00。(逾期系统关闭,不得打印)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教育综合知识。笔试采取机考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笔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参加面试人数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须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因材料不齐全或伪造材料等原因导致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2月8日9:00-12:00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岗位条件要求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可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也可提供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非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学位认证报告可提供学信网下载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具有海外学习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岗位条件要求具备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工作经验相关证明(原单位开具的证明加盖原单位公章)。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缴纳面试报名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45元/人。 打印面试准考证: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助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12月9日9:00-17:00。(逾期系统关闭,不得打印)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综合面谈、试讲及答辩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等。面试前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试讲的参考内容,请考生持续关注报名网站。 综合面谈、试讲及答辩两个环节分别计分,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两个环节有一个环节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综合面谈、试讲及答辩两个环节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1位,考生面试环节成绩确定后当场公布面试考试成绩。考生面试综合成绩,按照综合面谈占50%、试讲及答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综合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试讲及答辩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面试过程中,考生缺少任一环节考试成绩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 4.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可于面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在中天人力资源网(中天招考):http://www.cnthr.com查询。 七、体检、考察 1.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机构进行,由学院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与录用 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通知拟录用人选与中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 因特殊原因导致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安排调整的,将在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tjchengjian.com)、中天人力资源(http://www.cnthr.com)网站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九、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学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执行。 十、其它问题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将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考生本人无法参加考试,由本人自行负责。 招聘咨询电话:022-58859725田老师 招聘监督电话:022-58859752贾老师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326630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计划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23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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