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石岘镇辖区内村卫生室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居民看病就医需求,加快乡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结合石岘镇中心卫生院实际需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及招聘方式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2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高者录用。 1.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方式: 本人电子版简历发送到石岘镇中心卫生院邮箱(tmsxyy@163.com)。 经审查合格的,电话通知面试。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4日。 (3)报名者如有虚假填报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联系电话:0433-3866203。 2.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5月27日。 (2)面试携带证件:请面试者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3)面试地址:石岘镇中心卫生院二楼大会议室。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面试重点从综合分析能力、工作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多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结合招聘岗位进行专业知识提问。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良好沟通能力、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21日-2006年5月20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性别不限。 1.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2019年以后吉林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类别为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或全科。 2.2024届毕业及2022年毕业以来未参加工作的,可以办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医学生,执业类别为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或全科。 (五)对工作有长远计划,三年内短期过渡者不考虑聘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我市村卫生室执业的村医不得报考。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入职体检 拟聘用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录取后签订服务协议/合同,完善相关手续,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其他一体化村医工资标准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岘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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