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44号)精神,充分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结合我乡实际,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3名,特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条件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办理《就业创业证》并进行就业困难认证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5.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6.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7.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8.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易地扶贫搬迁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有无故拖欠金融机构贷款且被法院强制执行等失信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工作待遇 按照相关规定,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月)。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面试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14日(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地点:便民利民服务中心4楼426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5.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采用面谈方式,主要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合格者将电话通知。 (二)录用 面试通过后的应聘者,自行到二级医疗机构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合格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名单在镇宁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公告栏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1年1签)。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镇宁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解释。 六、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0851-36222371;联系人:欧阳鑫星 镇宁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4年6月7日 附件: 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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