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要求等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无其他不良记录; (二)具有履职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9日。 应聘人员下载并准确填写《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同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社保缴纳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资料扫描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打包压缩后(文件名:姓名+报名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步资格审核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求实精神及岗位所需专业相关知识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对象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拟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薪酬待遇按照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单位编外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其中,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用工方式为单位自聘;宁波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由第三方代理,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波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咨询电话:0574-89385575,邮箱:2792065806@qq.com。 宁波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咨询电话:87969995;邮箱:1017931647@qq.com。 附件: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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