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上海宝山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下半年上海宝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宝山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已参加2017年6月3日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分(150.8分)及以上,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 (三)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上海市宝山区2017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五)驻区部队军嫂、当年度退伍兵、本区特困家庭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于2017年11月29日10 :00 至12月3日16: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www.ecloudexam.com)进行报名。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二)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岗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三)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考生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时间结束后,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公告及简章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自2017年12月7日10 :00 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在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中,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按实际资格审核通过人数面试。 (二)考生查询是否入围面试:2017年12月12日10 :00 起,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入围面试。未入围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于面试前一周左右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网上确认。考生放弃面试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四)面试所需提交材料: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当年笔试成绩单(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方网站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系统中可查询成绩和打印)、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二)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宝山区政府门户网(www.shbsq.gov.cn)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方式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八、其他 关于考生报名注意事项、最低工作年限计算方法及其他报考政策等问题,请详细阅读附件2:《上海市宝山区2017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政策问答》。 九、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问题解答): 56782046。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 32504328、32504293。 监督电话:56691011-2217。 1、《上海市宝山区2017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2、《上海市宝山区2017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政策问答》 一、报考人员的具体对象如何理解? 答:(一)考生必须已经参加过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17年6月3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50.8分,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同时还要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 (二)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同时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报考条件。 (三)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岗位规定的工作年限,也可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 (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报考人员必须已经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考。 二、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是否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生年龄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 答:考生年龄要求如为“年龄上限40周岁”,这个条件是指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招聘简章中有关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指考生必须具备的最低工作年限,如“一年”,其工作年限则要求为一年及以上,即要求2016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以此类推。考生实际工作年限应按截止日期实足计算;以往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部分岗位要求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面试时需提供相关社保缴费记录等最低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必须具备。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填写考试报名信息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一)考试报名信息表中的项目,都必须认真、准确、如实地填写。 (二)关于“考生身份”的填写说明:分为“应届”和“非应届”两大类。其中,“应届”是指于2017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非应届”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三)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 (四)在报考时已辞职的人员,必须在“工作单位”栏填写“待业”字样。 (五)报名信息在提交报考岗位后不得更改。 五、考生如何辨别本人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简章中的专业要求? 答:简章中的“专业”要求,请考生根据本人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本科专业分类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上的专业分类进行辨别;研究生专业分类对照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上的专业分类进行辨别(以上两份目录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方网站下载)。 对于以上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我们将根据招聘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六、对“学历”、“政治面貌”等条件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答:对“学历”、“政治面貌”、“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等内容有疑问要进行咨询或者需进一步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七、网上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首先,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相关文件,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其次,考生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再次,考生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和电子邮箱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联系畅通。 八、考生上传的照片有何要求? 答:网上报名必须正确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九、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报名前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相关文件,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撤消和改报。 (二)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后,招聘单位将进行资格审核,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 (三)考生不得冒用他人身份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四)考生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考生报名成功后,所有报名信息均不能更改。 十、此次招聘如何确定面试人员? 答: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公告及简章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自2017年12月7日10 :00 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本人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在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中,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按实际资格审核通过人数面试。 十一、考生如何得知是否入围面试?面试什么时候进行?面试时需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1、2017年12月12日10 :00 起,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入围面试。未入围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证手机通讯畅通,如本人手机号码变更,请及时联系政策咨询电话予以变更。 3、面试所需提交材料: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当年笔试成绩单(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网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系统中可查询成绩和打印)、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十二、面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照片处须加盖骑缝章)。 十三、对提供不实报考信息的考生如何处理? 答:凡考生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骗取考试资格的,将被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或面试成绩。此外,根据《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8号)的规定,考生失信情况将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十四、相关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政策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核、面试问题解答、考生联系方式变更):56782046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 32504328、32504293
监督电话:56691011*2217 上海市宝山区公务员局 2017年11月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11-24 03:22 , Processed in 0.169449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