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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南江县信访局招聘编外辅助性人员公告

2024-10-23 19:05|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12| 评论: 0

摘要:   南江县信访局关于招聘编外辅助性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人员1名,从事 ...

  南江县信访局关于招聘编外辅助性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人员1名,从事单位办公室辅助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户籍地为南江县,户籍登记时间截至至本公告发布前。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中共党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4.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所报考岗位确定的报考条件。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写作基础。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考核招聘岗位及条件、招聘方法等情况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2.报名:报名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10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本人需持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2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并携带《南江县信访局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到南江县信访局402室报名,由南江县信访局工作人员对报名者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参加考试。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2及以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五、考核

  1.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上午9时。

  2.地点:南江县信访局407会议室。

  3.考核:此次考核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试题由用人单位设立,面试试题3道,答题时间15分钟,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所有考生成绩及排名。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成绩相同,则由本次公招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参照《巴中市公开考核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执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标准按编外辅助性岗位相关规定执行,由县财政按规定核拨经费。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录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入围人员自动放弃,或者出现不宜聘用情形的,空缺职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一)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工作。

  (二)坚持依法依规操作,严格按程序办事,不得随意更改程序,如发现违规者将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暗箱操作、不得泄露工作秘密,如发现违规者将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

  (四)招聘工作接受中共南江县纪委南江县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监督电话:0827-8223918。

  本公告由南江县信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7-8225707。

  附件: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x

  南江县信访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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