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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北宜昌市事业单位 人才引进招聘92人公告

2024-10-29 16:41|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3| 评论: 0

摘要:   宜昌市2025年“招才兴业”事业单位 人才引进招聘公告·北京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及相关县市区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我市事业单位拟赴北京高校 ...

  宜昌市2025年“招才兴业”事业单位 人才引进招聘公告·北京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及相关县市区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我市事业单位拟赴北京高校开展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引才计划共92人,其中市直9个部门12家事业单位15个岗位65人(包括招聘博士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46人)、枝江市5个部门7家事业单位9个岗位11人,夷陵区1个部门1家事业单位1个岗位3人,西陵区1个部门1家事业单位1个岗位5人,伍家岗区4个部门4家事业单位4个岗位4人,宜昌高新区2个部门2家事业单位4个岗位4人。具体岗位详见《宜昌市2025年“招才兴业”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岗位表·北京站》(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其中《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2025年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宜昌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2024年10月31日上午8:00至2024年11月7日上午11:00,考生通过宜昌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11月7日上午11:00)时报名平台关闭。(报名平台网址:https://ycrsks.sc.yichang.gov.cn)。

  (二)此次北京站招聘进行两场校园招聘(洽谈)会,招聘会现场设置报名咨询展台,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于招聘现场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线上报名。招聘单位相关负责人在后台实时进行资格初审,线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三)校园招聘会时间地点:

  11月6日14:30-17:00,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华为多功能厅,

  11月7日9:30-12:00,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三、资格审查

  (一)报名考生需于11月6日14:30-17:00到清华大学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华为多功能厅招聘会现场,或11月7日9:30-12:00到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招聘会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参加考试考核。(具体展位请看现场指引,地点若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所有考生请提前了解学校进校规则,按要求办理进校流程。

  (二)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验证);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四)其他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内不得变更。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书面报告。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未主动报告亲属关系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考试

  招聘博士的岗位(岗位序号11-15),招聘单位可以通过对应聘者采取业绩评价与自由化面谈方式进行考核。其他岗位采取考试采取两轮面试方式,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进行。

  (一)第一轮面试。11月8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凭面试通知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第一轮面试。第一轮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问答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取考官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80分以上(含80分)方可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一轮面试分数不计入面试成绩。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入围参加第二轮面试人员,电话、短信通知入围人员参加第二轮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

  (二)第二轮面试。第一轮面试结束后,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取考官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其中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第二轮面试分数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时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县市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的,于面试前电话通知,并在招聘单位各主管部门网站(县市区政府网站)发布通知公告。

  五、签约拟聘

  (一)签约。在第二轮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出现相同的,根据第一轮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第一轮面试分数仍然相同的,单位进行加试。招聘博士岗位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拟进入体检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确定进入体检。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和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可视为放弃体检考察。

  (二)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时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县市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单位研究后确定是否从参加该岗位考试考核人员中递补,可以递补也可以不递补。进行递补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及时公示。

  六、公示与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或不影响引进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办理手续。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参加该岗位考试考核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以不递补。

  引进人员报到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和试用期制度。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符合相关人才政策享受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招才兴业”人才引进人员入职后择优选拔至我市“四个重大”、“双千”重点企业和村(社区)实践锻炼2年,期满后考核合格调回市直、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工作,考核优秀的纳入市、县两级提拔重用、调任人选跟踪范围。

  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宜昌市2025年“招才兴业”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岗位表·北京站

  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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