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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辽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考10人公告

2024-11-15 15:41|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22| 评论: 0

摘要:   2024年辽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考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中小学教师1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

  2024年辽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考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中小学教师1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热爱教育事业;

  (四)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学位要求详见附件;

  (七)报名者应具有与招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并符合应聘岗位具体条件;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

  (八)2022年、2023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应届毕业生限报岗位。

  (九)以下情形不可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不得报考。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5日9:00至11月22日16:00。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岗位需求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一致。招考岗位详情见《2024年辽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考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本次报考实行承诺制报名,报考人员应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聘用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了解岗位要求,认真填写。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设定资格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所报岗位填写《2024年辽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另附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以身份证号码命名.jpg格式),两个文件以附件发送至邮箱lyxjszp@126.com。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请于11月27日前收到邮件报名确定回执的考生,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辽阳市教育局官网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具体见《2024年辽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考岗位信息表》)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辽阳市教育局官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考试考核办法和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办法进行。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一)笔试

  1.笔试方法及内容。

  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均为100分,两科按照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辽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公告。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报考岗位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1.《2024年辽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专科起点各阶段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样表见附件3、附件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报考“特岗计划”。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形式:试讲(范围:试讲题目为所报考学科学段全部年级正式现行教材内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四)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面试具体事宜和总成绩将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辽阳市教育局官网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的顺序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

  五、公示与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辽阳市教育局官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联合下发文件,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约、上岗相关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在拟聘用人员正式文件下发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聘用文件下发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政策待遇

  (一)加强聘后履约管理。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

  (二)有关政策待遇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特岗教师”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从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笔试后进入面试的考生无故不参加面试或笔试、面试通过后不到岗报到的,两年内不再允许报考辽阳市“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同时将上述人员名单报送省教育厅。

  (四)此公告由辽阳县教育局、辽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辽阳县教育局 0419-7575915

  辽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9-7777132

  附件1:《2024年辽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考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24年辽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

  附件4:《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样本》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附件6: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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