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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招聘一般工作人员15人公告

2024-11-15 15:42|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5| 评论: 0

摘要: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一般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前身为1931年国民政府创立的中央农业实验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钟灵街50号。为更好地 ...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一般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前身为1931年国民政府创立的中央农业实验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钟灵街50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热爱农业科研事业;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一般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9月30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七)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均须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九)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

  二、报名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 报名、照片上传:11月19日9:00-11月27日16:00;

  2. 资格初审: 11月19日9:00-11月28日16:00;

  3. 陈述申辩: 11月19日-11月28日期间9:00-16:00;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1月19日9:00-11月28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上传能证明所学专业的电子版材料(如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图片,以本人姓名命名,大小不超过1M)及报名信息中涉及的科研业绩电子版材料,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提交专业证明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应聘人员只能从本次招聘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 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网站(网址:www.jaas.ac.cn)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11月29日14:00-17: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根据国家不鼓励从中西部、东北地区单位引才的精神和要求,来自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且具备高级职称的社会人员,不得应聘招聘对象为“不限”的岗位。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截至2024年11月3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4年11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所有岗位按照招聘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考评环节。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专家组,根据中央和省有关人才评价和科技评价相关文件精神,参照《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一般工作人员综合评议评分规则》进行考评(详见附件2),根据考评结果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有放弃参加面试的,将在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同一岗位考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评结果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最多递补两次。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面试前需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现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查验应聘人员符合应聘岗位条件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应聘人员身份证;

  2. 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2023年、2024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需要有工作经历的以及现已参加工作人员,须提供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

  3. 有研究方向(背景、基础等)、科研业绩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与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相对应的证明材料或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后相关研究经历证明材料;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可提供1-2项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的代表性科研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如代表性论文(全文)、专利证书、科技成果奖项等;上述材料1份原件及7份隐匿个人信息的复印件装订好,在资格复审当日递交给工作人员;

  4. 岗位及综合评议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本科、硕士及博士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奖学金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

  (四)面试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执行,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主要研究方向、科研素养、科研业绩与成果、应聘优势与岗位设想等。

  (五)面试的时间及具体要求将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在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所有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可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

  (二)招聘结果公示方式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jshrss.gov.cn)及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网站(网址:www.jaas.ac.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递补说明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与试用期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的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说明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2025年毕业生于2025年9月30日前未能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

  (二)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违反国家和省公开招聘规定的。

  六、招聘政策咨询

  联 系 人:周老师 汤老师

  咨询电话:025- 84390040 84392980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5

  八、技术支持

  1. 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

  1.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一般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一般工作人员综合评议评分规则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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