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人社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扶贫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1〕509号)文件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稳就业、扩就业和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解决各用人单位工作中服务岗位人员不足问题,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积极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57名。 三、工作岗位及内容 本次招聘程序履行结束后,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岗位分配到相关用人单位,主要工作内容是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业务工作。 四、招聘条件 1.具有克山县户籍(农业户籍需要提交《无土地人员确认表》和由社区乡镇签字盖章的城镇常期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以下几类: (1)零就业家庭人员(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 (2)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3)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失业人员、军人配偶失业人员、烈属失业人员、单亲抚养未成年人失业人员及刑满释放的“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脱贫人口失业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失业人员。 3.就业见习人员需要见习满3个月可以报名。 4.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服从组织安排。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此岗位: (1)有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病史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已在市场监督管理、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领取营业执照(许可证)及参与企业经营的(董事、监事、股东等); (4)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由其他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5)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 (6)其他不适宜聘用到公益性岗位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县政府网站、克山人社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1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克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二号院七号楼二楼7207室)。 3.咨询电话:0452—4527880. 4.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现场填写《克山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如因特殊情况由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正式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免冠蓝底一寸照片3张; (3)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1份。 (4)低保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资格审查:提交《克山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时即开始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本人负责。 (三)考试 考试为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拟聘用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聘用。最后一名人选出现并列的,按照有就业见习工作经历(三个月以上)、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家庭成员、学历较高者、年龄较大者优先等因素确定。 (四)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克山县公益性岗位在2024年12月31日前如出现空缺,将按照本次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上岗,不再另行组织招聘。 六、岗位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工资1750元/月(包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七、管理职责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参照《克山县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克山政办发〔2024〕2号)的要求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本公告由克山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克山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克山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22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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