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曹妃甸新城管理办公室 河北省公安厅海防管理总队唐山支队曹妃甸大队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曹妃甸新城管理办公室、河北省公安厅海防管理总队唐山支队曹妃甸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9名,其中,曹妃甸新城管理办公室为新城治安、交警部门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7名(治安辅警20名,交警辅警17名),河北省公安厅海防管理总队唐山支队曹妃甸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岗位条件详见《2024年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工作地点 (一)曹妃甸新城治安、交警部门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地点在曹妃甸新城。 (二)河北省公安厅海防管理总队唐山支队曹妃甸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地点在十里海海防派出所。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唐山市户籍(含各县区)。户籍以报名首日2024年12月9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报名首日2024年12月9日前取得),有专业要求的从其要求。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同等学历。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公告发布日为准1993年12月3日-2006年12月2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公告发布日为准1988年12月3日以后出生的)。 (四)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矫正视力不低于5.0;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色盲,无纹身,无口吃,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无癫痫病史、无心脑血管病等不适宜参加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疾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违法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测试、面试、政审和体检、公示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 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详见第七项报名渠道下方二维码 2.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下午5点,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下午5点。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测试(01、03岗位不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报名缴费成功的人员于2024年12月18日9:00至12月20日17:00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在报名平台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注意事项: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02、04、05岗位按照招聘岗位1:3.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01、03岗位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名单可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8:30-12:00。 (2)资格复审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 (3)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需从学信网自行打印);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退伍军人需出具退伍证。所有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体能测试测试或面试程序,同时领取体能测试测试或面试通知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能测试测试或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要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4.体能测试测试:体能测试测试不计算总成绩,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参加体能测试测试前,应聘人员应确认自己身体状况能够适应剧烈活动,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具体名单可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1)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2024年12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体能测试测试通知单)。 (2)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及标准: 其中,1000米跑测试次数为一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测试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以上项目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测试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人员确定:02、04、05岗位体能测试测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参加体能测试测试的01、03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程序。 5.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1)面试时间:2024年12月29日,面试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具体名单可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确定初选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比例内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顺序确定:普通类高等学校学历高者(以资格复审提供的证件为准);面试成绩高者;年龄较大者。 (四)政审和体检。曹妃甸新城管理办公室、河北省公安厅海防管理总队唐山支队曹妃甸大队负责初选人员的政审、体检工作,体检费用自理。对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初选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政审、体检结束后,按公告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曹妃甸区人民政府网招考招录栏目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六、待遇 经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实行社会化用工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现曹妃甸区公安辅警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基本工资2200元/月,绩效工资910元/月,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加强领导 为了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8727705(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渠道:(扫描下方二维码) 报名系统技术电话:18633021072 田先生 特别提示: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防范意识,严防利用招聘信息的各类电信网络诈骗。 附件:2024年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曹妃甸新城管理办公室 河北省公安厅海防管理总队唐山支队曹妃甸大队 2024年12月3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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