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区委关于集聚人才的政策要求,结合大洼区教育工作实际,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和工作人员交流审批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4〕9号)等规定,面向2025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中学教师。现就具体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内部分普通师范类高等院校(见附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 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要求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在择业期内(2023年6月-2025年7月)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的研究生对待。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中学教师15人。 招聘学科:语文3人、数学2人、道德与法治3人、英语2人、生物3人、地理2人。(见附件2)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3.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即1994年8月及以后出生);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5.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专业技能良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报考岗位、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7.取得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名应聘,如教师资格有新政策变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8.户籍不限; 9.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具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大学就读期间,担任过班级干部,校、院级学生会或社团职务1年以上; (3)在大学就读期间,被评选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获得国家级大学生竞赛奖项的。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指定邮箱投递简历报名方式。邮箱:dwqjyjzp@126.com;邮件统一命名:学科+姓名+电话;报名材料均以PDF格式上传。简历筛查和资格审查后通过邮件反馈初审意见,应聘人员可通过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查询审查结果。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简历、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PDF格式)一式一份; (2)学业成绩单和主要获奖证书的扫描件(PDF格式);提供本科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格式),一式一份; (3)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PDF格式); (4)相关网站下载并填写《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PDF格式)一式一份(见附件3)。 4.报名咨询电话:0427-3530409 监督电话:0427-3530406 5.报名规定: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对照《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见附件2),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无效;原则上应聘同一岗位要达到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的竞争比例时,按比例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应聘者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公告及招聘条件,对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 无论硕士研究生还是本科毕业生均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由具有面试资格的考官组成面试工作组,对招聘人选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现场试讲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逻辑思维、专业素养、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仪容仪表、心理健康等方面能力素质。面试工作组将根据试讲、答辩情况进行考核赋分。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 对面试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与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待2025年7月再行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相关程序。 六、考察 考察侧重了解毕业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聘用人选。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选等额确定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费用自理。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 九、聘用 由区教育局组织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编制、人社部门为其办理聘用及落编相关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执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经招聘工作组审查合格,落实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的教师,在聘用工作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一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同级人社、编制行政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2.《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xls 附件3.《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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