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华容县司法局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1名,将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在华容县司法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管理的辅助人员1名,从事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愿从事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4.工作态度好,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处罚的;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宜从事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12月9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填写《华容县司法局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供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照片电子版备注本人姓名发送至邮箱:442548543@qq.com)、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在附件下载,用A4纸张打印。 3.现场报名:华容县司法局政工室,地址:华容县章华镇港东南路110号,咨询电话:0730—3070128。 (二)资格审查 由华容县司法局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原件一致。凡报名资料填写虚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须经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行为举止、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临场应变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符合条件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被确定的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与体检的,不予聘用。 (五)考察 体检合格对象为考察对象。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 对经过考察组考察合格的拟招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试用及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考察合格人员与华容县惠工劳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派遣到华容县司法局从事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工作,合同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转正考核,转正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劳务派遣合同。聘用期间发生违法犯罪或违反有关单位规章制度的,一律辞退并依法依规处理。 五、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华容县司法局现有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六、纪律要求 1.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30-3070151。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或经举报一经核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3.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4.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华容县司法局政工室咨询,华容县司法局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联系电话:0730-3070128。 附件: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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