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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石柱土家歌舞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2024-12-13 21:24| 发布者: 小编丁丁| 查看: 59| 评论: 0

摘要: 重庆市石柱土家歌舞团有限公司是经石柱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家国有独资企业,于2011年11月17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属县农旅集团子公司。主要从事歌舞表演业务,具体承接我县土家文化的推广以及《天上黄水》剧 ...

重庆市石柱土家歌舞团有限公司是经石柱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家国有独资企业,于2011年11月17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属县农旅集团子公司。主要从事歌舞表演业务,具体承接我县土家文化的推广以及《天上黄水》剧目演出。为进一步改善公司人才队伍结构,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现以劳务派遣形式面向社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招聘6名舞蹈演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岗位及人数:舞蹈演员共6名,男4名,女2名。

(二)招聘条件

1.女身高160CM及以上,18岁以上26岁以下;男身高170CM及以上,18岁以上24岁以下。

2.形象好,气质佳,活泼开朗,爱好舞蹈,具有表演能力,有一定舞蹈基础。

3.舞蹈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舞蹈相关专业毕业生。

4.同等条件下,具有声乐、语言表演能力者优先。

(二)岗位待遇

(1)平均月薪3000元-7000元,根据个人能力发放工资。

(2)入职缴纳五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缴纳住房公积金。

(3)公司提供住宿,内有电视、床、热水器等配套设施。

(4)公司为演员提供良好的职业培训环境和职业发展平台,通过努力,员工可以成长为公司的骨干或管理人才。

三、工作地点

石柱县境内公司根据需要安排工作地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吸毒人员;现役军人。

五、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止;

2.现场报名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南宾路16号(老劳动局)5楼503,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3-73330243;

3.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网络报名请将报名表电子档传邮箱:649023921@qq.com;

4.报名要求:实行诚信报名,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各1份,必须认真阅读简章及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如实、准确地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被委托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提供的报考者证件信息应真实有效。网上报名需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高清照片、学历证明原件照片及《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内需含本人照片。

六、考核

本次人员招聘工作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考核时间:2024年12月17日;

2.考核内容:①一分半到三分钟基本功组合(需配乐)。②三分钟至六分钟的成品舞展示。③根据编导表演内容,即兴模仿;

3.考核方式:由县国资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县农旅集团监督,外请评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能力考核。考核采取无记名打分方式,按照得分,确定拟录用对象参加体检;

4.考核地点:歌舞团职教中心排练厅;

5.考核成绩以电话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

七、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歌舞团公司公示栏进行公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南宾路16号(老劳动局)5楼503),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情况、考核总成绩和拟聘岗位等。

九、聘用

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合格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按规定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首次签约期限为3年,合约期满后根据能力表现进行续签。试用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

正式聘用后,因身体或年龄原因不能继续胜任舞蹈工作的,优先在农旅集团内部安排其他工作岗位。

十、纪律要求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

2.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由国资监管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3.凡不诚信报名、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列入县属国有企业招聘黑名单,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石柱土家歌舞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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