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推进公安监管场所医疗专业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琼公通[2016]234号)(琼公通[2015]8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保亭县看守所、拘留所医疗卫生人员队伍建设,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派驻保亭县看守所驻所医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毋滥、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派驻保亭县看守所驻所医师1名,年龄不超过63周岁(含),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岗位招聘要求以附件为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不超过63岁(含)(日期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按照招聘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公告时间为7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考生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按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17:00,报名时间为7天。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材料提交,均视为放弃报名; 3.网上报名邮箱:rsk83603096@163.com。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并本人签名提交《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考核招聘派驻保亭县看守所驻所医师报名表》扫描件,详见附件2; 2.《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蓝底、素颜、无修图);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有效学历、学位证书; 6.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执业资质材料(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等); 7.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填写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党委办进行监督,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三)报名结束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公示。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核招聘的全过程。 六、考核招聘 1.本次考核招聘不受报考比例限制。 2.考核招聘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及实操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根据“四舍五入”法,考核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成绩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 七、体检 拟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本次应聘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自然日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因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本次应聘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务协议,派遣到保亭县看守所、保亭县拘留所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工资待遇按照保亭县看守所、保亭县拘留所相关规定执行。 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十、纪律要求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3603096 何老师 监督电话:0898-83603169 符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考核招聘派驻保亭县看守所驻所医师岗位表》 2.《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考核招聘派驻保亭县看守所驻所医师报名表》 3.《考生诚信承诺书》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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