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延安市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补录)医学类毕业生暨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印发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补录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2024年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补录工作暨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补录工作 (一)补录数量 2024年延安市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补录27人,具体岗位资格条件以《2024年延安市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补录)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7日至2006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乡镇卫生院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7日至2006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一般应为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乡镇卫生院应聘人员学历条件可放宽为大专及以上;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对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12月24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6.“定向招聘”“特岗全科”人员服务期未满提前违约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服务期限及待遇 1.服务期限 定向招聘人员在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服务期内严禁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2.待遇 (1)定向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3)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在脱贫县、山区县工作的浮动两级薪级工资; (4)符合当地准入条件的人员可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5)在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表现突出的,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二、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 (一)招聘数量 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共设置16个岗位,招聘16人,具体详见《延安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计划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仍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内的除外);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结束前培训合格的。 (三)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7日至2006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 7.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四)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7.已招录为“特岗全科医生”且正在服务期内的人员; 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服务期限 1.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大学生乡村医生入编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应当在入职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由县级卫健、人社部门指导乡镇卫生院按程序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试)。 (七)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证明: 1.择业期内的大学生和“三支一扶”人员实行告知承诺制; 2.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须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复印件; 3.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三、2024年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补录暨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和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yan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08:00至2025年1月3日18:00。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27日08:00至2025年1月4日18:00。 资格审查工作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报名结束(1月3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1月8日08:00至1月11日14:00从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四)考试 本次报考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5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划定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2025年1月11日(星期六) 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延安市区内学校进行。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公告。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考生可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本人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延安市人社局 0911-7090654 延安市卫健委 0911-7090867 附件: 1.2024年延安市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补录)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岗位表.pdf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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