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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兴旺粮油储备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2024-12-26 22:24| 发布者: 小编丁丁| 查看: 19| 评论: 0

摘要: 为加强我县粮油储备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金沙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粮食安全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金沙县兴旺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 ...

为加强我县粮油储备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金沙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粮食安全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金沙县兴旺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金沙县兴旺粮油储备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劳动合同签订、备案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金沙县兴旺粮油储备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热心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审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

招聘信息于2024年12月26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民兴街道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2楼大厅(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窗口)。

3.报名成功人员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4.报名所需资料

(1)《金沙县兴旺粮油储备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1份,应聘人员自行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并在“考生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应聘人员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应聘人员报名时需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4)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加分申请表及印证资料(附件5)。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由他人代报的(需提供“委托书”〈附件4〉),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对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不符合改报条件或放弃改报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五、笔试

笔试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笔试内容:粮油仓储管理员岗位、粮油化验人员岗位考试内容为粮油储备管理等相关知识;办公室人员岗位、财务人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笔试分值:100分。

(三)加分

具有(粮油)仓储保管员证或粮油质量检验员证笔试成绩加3分,从事粮油保管工作或粮油质量检验工作1年及以上经历者笔试成绩加3分(需出具个人社保证明资料)。以上加分项累计不超过5分。

(四)笔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事宜另行公告。

(五)笔试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无效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3.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七、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结果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公告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金沙县兴旺粮油储备有限公司成立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应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应聘人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作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岗位回避情形等。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考察政审的首要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需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九、公示、劳动合同签订及备案

(一)公示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金沙县兴旺粮油储备有限公司拟聘用人员,并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劳动合同签订及备案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由金沙县兴旺粮油储备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报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金沙县兴旺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办理正式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工资按《金沙县兴旺粮油储备有限公司薪酬方案(试行)》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因应聘人员未及时阅读、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15585791441、15934725246。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

监督电话:0857-7229441(金沙县纪委监委)。

    附件1岗位表.xls

    附件2报名表.xls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4委托书.doc

    附件5加分申请表.xls

金沙兴旺粮油储备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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