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2024年第三次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0名,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共建大学。学校有两个校区、五所直属医院,下设20个二级学院,28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15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209人,其中博士生、硕士生6645人,留学生297人。 学校建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生物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共有6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1%。学位授权学科已经覆盖了生物学、基础医学、法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医学技术学等。学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医学教育体系。 学校系统共有教职工1.9万余人(含直属医院),其中正高职专业技术人员1196人,副高职专业技术人员2072人,博士生导师566人,硕士生导师3556人。在这支队伍中有一批学识渊博、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专家教授,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国医大师1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青年项目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2人(其中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教学名师1人),全国名中医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特岗学者1人、青年学者2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海外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人选1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1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国家卫生健康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40人,国家督学1人,全国模范(优秀)教师4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包括黄大年式教学团队)2 个,国家级虚拟教研室3个,燕赵学者3人,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河北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3人,河北省高端人才8人,省管优秀专家36人,河北省教学名师25人,河北省拔尖人才(含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4人,河北省“百人计划”人选2人,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13人,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2人,河北省师德标兵5人,河北省模范(优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33人,河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河北省教学团队18个。 学校建有5所直属医院,其中4所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1所为三级专科医院,编制床位9484张。学校共建设有150余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承担学校各本科专业实习、实训的教学任务。 学校不仅是河北省的医学教育、医疗救治中心,也是河北省的医学研究中心。设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6个。此外,学校及附属医院还承办编辑出版了国家级及省级学术刊物10种。 近年来,学校不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日本、韩国、美国等14个国家或地区的36所医学院校和科研机构在中外合作办学、师生交流、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长期、广泛、务实的合作,聘请了百余名外国专家担任学校的名誉职务,已成为河北省对外文化、学术交流的重要窗口。 (数据截止到2024年12月)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4、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重修(考)记录; 5、本科阶段必修课程平均学分成绩或平均学分绩点一般在本专业年级排名不低于前30%(含30%); 6、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学术志向、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社会责任感; 7、无违纪处分或考试作弊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三次拟选聘工作人员10名,全部为“5+3”一体化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2024年第三次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当前,我校临床医学类专业的优秀人才非常短缺,亟需补充,为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满足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拟选聘一批临床医学类专业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国内高校临床医学类专业“5+3”一体化2024年、202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网站(https://www.hebmu.edu.cn/、https://ren.hebmu.edu.cn)发布招聘信息,参加招聘会等发布宣传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rszp@hebmu.edu.cn)及校园双选会、招聘会等方式接收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河北医科大学2024年第三次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本硕学历学位证书(如硕士尚未取得学历学位,可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 4、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等相关证明学制的材料; 5、本科成绩单; 6、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文章原文及检索报告、主持课题的立项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7、两位老师的推荐信,其中一人须为研究生阶段导师(推荐信由推荐人邮箱直接发送到rszp@hebmu.edu.cn,内容包含推荐人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联系电话及推荐意见)。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医科大学组织专家,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知识水平、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测评考核通过人员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266171(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265544(河北医科大学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段老师 联系电话:0311-86266171 电子邮箱:rszp@hebmu.edu.cn 河北医科大学 2024年12月30日 1、河北医科大学2024年第三次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河北医科大学2024年第三次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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