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医学院2025年上半年长期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及《齐齐哈尔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修订)》(院政发〔2024〕15号)等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详见齐齐哈尔医学院 (https://www.qmu.edu.cn/xygk/list.htm)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名,详见《齐齐哈尔医学院2025年上半年长期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3日至2007年1月2日出生);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3日至2007年1月2日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教育背景和技能条件。本科、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网上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齐齐哈尔医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qmu.edu.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1月26日9时起将齐齐哈尔医学院2025年上半年长期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Qyrsk@qmu.edu.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第一时间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告知审查结果。 (三)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2.应聘人员需准备材料: (1)个人简历表原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已获得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需所在学校提供证明原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原件一份;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英语等级证书、中共党员证明、职称证等);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不定期进行面试考核。 2.面试一般考察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英语水平、综合素质四部分,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即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3.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考察。 1.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学院分批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齐齐哈尔医学院官方网站分批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人才待遇 根据高层次人才学术贡献、社会贡献等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一人一议、一事一议,最高可提供安家费300万元、科研经费1000万元,业绩丰厚者可直聘教授、副教授。 符合岗位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入职后前三年享受副高级职称相应的校内岗位和博士津贴,符合黑龙江省人才支持政策的高水平人才同时享受相关待遇。 高水平人才配偶予以协助安排相应工作,学院提供过渡性人才公寓。 引进对象包括高水平人才和高水平科研团队。 五、注意事项 (一)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用人单位将不予聘用。 (二)计划表中岗位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为425分及以上。 (三)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齐齐哈尔医学院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应聘者报名时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六)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上传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蓝底、白底或红底)。 (七)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网上报名流程、方法、审核等问题需要咨询时,请致电用人单位。 (八)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医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齐齐哈尔医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 齐齐哈尔医学院本部 马老师、韩老师:0452-2663311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马老师:0452-6881092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黄老师:0452-2739658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王老师:0452-2697218 监督举报电话: 齐齐哈尔医学院纪委办公室 0452-2663323 附件:1.齐齐哈尔医学院2025年上半年长期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计划表 2.齐齐哈尔医学院2025年上半年长期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齐齐哈尔医学院 2025年1月3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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