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襄阳樊城招聘统计调查人员公告
2018年襄阳樊城招聘统计调查人员公告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樊城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统计调查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及用人单位管理; 3、具有良好的与人沟通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和身体条件; 5、襄阳市区户口,男性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专业不限; 7、同等条件下统计专业或具有会计证、统计证等相关证件的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15日 2、报名地点:樊城区人才交流中心(长虹路23号樊城区政府六楼) 咨询电话:0710-3823020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樊城区聘用人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学历查询二维码打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照片3张,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及工作证明等材料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三、笔试及面试 1、此次招考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加笔试人数达到计划招聘人数1:3的,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数达到计划招聘人数1:1.5不到1:3的,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按照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区人社局提前3天通知考生。 4、此次招考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此次招考相关的一切信息将在“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c.gov.cn/)发布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核、体检人数1∶l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在市、区卫计局所属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社保。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续签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政府雇员标准执行,所有聘用人员均实行第三方派遣,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樊城区统计局 2018年6月8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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