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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宿迁宿城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3名临时人员公告

2018-7-2 17:07|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326| 评论: 0

摘要:   根据全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需要,经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批准,区经普办拟招聘3名临时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经济普查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宣传以及报表收集、审核、录入等与经济普查相关的日常事务。招聘简 ...
2018宿迁宿城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3名临时人员公告

  根据全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需要,经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批准,区经普办拟招聘3名临时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经济普查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宣传以及报表收集、审核、录入等与经济普查相关的日常事务。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居住在宿迁市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限统计、文秘、会计、审计、计算机专业;

  4.能熟练操作电脑,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二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于2018年7月2日至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到宿城区政府办公大楼8楼827房间报名;

  2.面试答辩

  区经普办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宿城区经普办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三、考察

  根据面试答辩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的按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根据情况决定招录人员。

  五、管理及薪酬

  经普办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一年半(18个月)。录用人员上岗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月薪2400元,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月基本工资2600元,加绩效考核400元。

  联系人:卢青

  联系电话:8296026215050957207

  宿城区经普办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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