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 第40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条,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

第三十八条 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九条,禁止拐卖、绑架妇女;禁止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

第三十九条 禁止拐卖、绑架妇女;禁止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禁止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 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按照其职责及时采取措施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一条,禁止卖淫、嫖娼

第四十一条 禁止卖淫、嫖娼。 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或者对妇女进行猥亵活动。 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妇女进行淫秽表演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九条,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第四十九条 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五十条 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

第四十八条 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

第四十七条 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

第四十四条 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第四十六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第四十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