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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丨讷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讷河市人民政府批准,讷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二、招聘岗位及数量此次公开招聘辅警共计101人,其中:男性66人、女性3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讷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三、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具有讷河市户籍人员(户籍迁入日期需为2025年11月10日前)。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0日至2007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报考使用学历的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热爱公安工作,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警务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长时间出差执行勤务。(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3.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1.烈士的配偶、子女;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4.退役军人;5.见义勇为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当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相关信息,并递交有效证明材料。报名时未填写加分项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四、招聘程序及方法此次招聘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打印准考证、笔试、体能测评、面试、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一)公告发布讷河市人民政府网;(二)报名方式及时间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现场报名;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8:30至11月22日17:00。3.报名地点:讷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讷河市民安路74号,政务大厅南侧)4.报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1)讷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两份,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一份,2寸蓝底照片四张。(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者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使用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4)退出现役证件(仅限退役军人考生)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退役军人身份的材料;其它加分人员需提供相对应的书面证明材料;(5)个人征信报告(可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机构申请打印)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板块,查询个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并截图打印;(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原则上可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四)笔试准考证打印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当在笔试开考前按时间节点准时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密切关注信息发布网站通知。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项环节的有效证件,要求打印清晰,黑白彩色均可,各位考生应妥善保管。(五)笔试1.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如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其他证件无效。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2.考试科目:分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公共科目以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为主要内容,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科目70分、公共科目30分。(六)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讷河市人民政府网。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七)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环节拟在笔试结束后开展,时间衔接紧密,请报考者提前合理安排训练时间。体能测评按照考生所报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比例为本岗位招聘计划的1:5。若按比例折算至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该并列人员一并进入体能测评环节。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为确保自身安全,个人身体存在无法坚持体能测评情况(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报考者,不宜参加。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发生意外,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报考者及直系亲属须在体能测评前签署《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并捺印,于测评当日提交。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体能测评项目及通过标准: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组1000米跑、女子组800米跑。2.体能测评中,每名报考者纵跳摸高测评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不超过2次、1000米(或者800米)跑只测评1次。报考者在各个项目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通过。3.体能测评上述三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通过。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告知,未通过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报考者对本人或者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者申请举报的不予受理。4.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者或者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者一律视为不通过。体能测评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八)面试1.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在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面试人选空缺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且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仍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原则上可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2.面试时间、地点以及打印面试准考证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讷河市人民政府网。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面试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九)考试总成绩的确定与公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十)体检与考察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者,则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优先。如无上述情况,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公安基础知识分数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体检工作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时间、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复检费用)按照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由考生自行缴纳。对首次体检异常的项目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体检合格的报考者可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辅警条例》和公安部相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等情况,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五、公示与聘用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在讷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递补人选。拟聘人员入职前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由公安机关直接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事项及自身原因等情况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六、薪酬待遇薪酬待遇按照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七、招聘纪律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八、注意事项(一)此次招聘采取线上发布公告的形式进行,请随时关注讷河市人民政府网,后续笔试、面试及成绩公示等一切公告通知均通过网上发布。(二)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个人原因等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本次招聘中岗位出现空缺的,将视情况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递补和调剂。(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四)本公告由讷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452-3962034,监督举报电话:0452-3962035,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附件:1.《讷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职位表》2.《讷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4.《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1.讷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2讷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
105人丨齐齐哈尔克山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据工作需要,经克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克山县公安局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此次公开招聘辅警共计105人,其中男性75人、女性3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5年克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二、招聘人员类别本次招聘辅警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并依法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或者带领下开展工作。三、招聘条件(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为准;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按照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学历学位一般逐级取得。对于非逐级取得学历的,需提供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入学的相关政策文件或招生简章,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招聘的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5.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6.具有黑龙江省克山县户籍人员(不含克山农场户籍,户籍迁移时间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7.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视力、净身高等其他资格条件(附件1:《招聘计划表》);8.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对岗位的分配与调整,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24小时倒班制工作模式。(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1.烈士的配偶、子女;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4.退役军人;5.见义勇为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出申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线上审核,线上审核通过的,统一进行线下复审,复审时间随时关注政策性加分审核公告。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聘用: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6.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7.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四、报名程序报名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流程如下:(一)招聘公告发布1.克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keshan.gov.cn/keshan/c100237/list.shtml);2.克山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克山公安)。(二)报名方式、时间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可登录:https://zybm.baoming001.com/wsbm/#/guidePage?vhost=hljksga2025完成注册、报名、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考生报名起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8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https://zybm.baoming001.com/wsbm/#/guidePage?vhost=hljksga2025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填报信息,每名考生只能选报1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相关事宜。报名时,考生应当仔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材料(签字并捺印)后上传。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资格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9日17:00。报考人员应在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在2025年11月18日17:00之前修改完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时间之后,所有人员报名信息锁定,不可修改,仅可查看审核结果。网上初审结果与现场资格确认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确认结果为准。岗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缩减岗位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四)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确认通过资格初审者,于2025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2日9:30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并妥善保存电子版,以备后期面试资格确认等环节使用。如因报考者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五、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1.笔试时间:2025年11月22日上午9:30至11:00。具体笔试地点、场次及注意事项等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2.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3.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两个科目,满分共计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比30%,《公安基础知识》占比70%;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4.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5.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六、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复审是在面试前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的必要环节。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以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届时,需考生本人到现场上交所有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核验后,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等证书原件返还考生,其余材料建档留存。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名单将在克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keshan.gov.cn/keshan/c100237/list.shtml)、克山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克山公安)发布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克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4);2.户口簿、身份证、高中或中专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本人及直系亲属签字并捺印原件各一份;4.退出现役证件(仅限退役军人考生)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退役军人身份的材料;5.个人征信报告(可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机构申请打印)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板块,查询个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并截图打印;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全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七、面试1.时间和地点:考生及时关注克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keshan.gov.cn/keshan/c100237/list.shtml)或者克山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克山公安)发布的面试通知。2.人员范围:对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5.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应当按照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八、体能测评1.按照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顺序依次进入体能测评环节。2.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参加测评的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签字并捺印。未携带有效证件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3.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项目男子女子10米×4往返跑≤13″4≤14″41000米跑≤4′35″—800米跑—≤4′30″纵跳摸高≥265厘米≥230厘米体能测评中,每名报考者纵跳摸高测评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不超过2次、1000米(或者800米)跑只测评1次。报考者在各个项目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通过。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九、体检与政治考察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参加体检、政治考察。体检工作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照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由考生自行缴纳。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对首次体检异常的项目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县公安局对其开展政治考察。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在体检和政治考察环节考生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或体检和政治考察不合格的考生,经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相应岗位可依次递补。十、公示与聘用经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在克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及克山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克山公安)公示。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递补人选。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辅警实行回避制度,在职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拟聘人员入职前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由公安机关直接与受聘人员签订含试用期劳动合同并报市公安局及县人社局备案。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事项及自身原因等情况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十一、工资待遇依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聘用人员工资由克山县财政保障,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辅警层级化评定结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所招聘辅警依法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待遇。聘用后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十一、注意事项(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告制度,对考生报考资格、诚信的审查以及政治考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三)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四)本次辅警招聘工作考试各环节公告、通知在克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及克山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克山公安)网站发布。克山县公安局辅警招聘考试从未委托任何培训辅导机构,从未指定任何复习范围和专用书籍,除体检环节外,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提醒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受骗。政策咨询电话:0452-4552563监督举报电话:13945213780技术咨询电话:400-6366-989请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上午9:00-11:00,14:00-17:00,无特殊情况节假日正常休息)。附件:附件1:2025年克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克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克山县公安局2025年11月10日
大连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大连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一)本次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6名,其中: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连中院”)招聘40名,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沙河口区法院”)招聘6名;(二)职位设置详见《2025年大连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信息表》。二、岗位职责按照相关规定,在审判人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工作。三、招聘条件(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1月10日至2007年11月10日(含)期间出生〕;6.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7.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目前在大连中院或沙河口区法院连续工作满5年(时间截至2025年11月10日)的编外人员,报考所在法院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学历为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在大连中院或沙河口区法院连续工作满10年(时间截至2025年11月10日)的编外人员,报考所在法院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学历为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适用放宽年龄或学历条件的,只能报考所在法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招聘法院的职位;7.父母或配偶担任招聘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招聘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采取隐名代理等方式在招聘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或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等情形的;8.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9.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大连辖区基层法院现职聘用制书记员、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四、报考程序(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5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7日16:00登录考试网(http://liaoningzp.ikaowu.com/)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2.查询审查结果。网上资格审查于2025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7日20:00进行,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考试网(http://liaoningzp.ikaowu.com/)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者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对初审情况进行咨询。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3.上传照片。报考者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白底或蓝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照片上传之前必须通过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4.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即可登录考试网(http://liaoningzp.ikaowu.com/)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11:00。考试费为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若审查通过且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考试费不予退还。(二)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者,笔试准考证于2025年11月18日17:00至11月20日17:00、速录技能测试准考证于2025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3日9:00登录考试网(http://liaoningzp.ikaowu.com/)自行打印(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温馨提示:请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及速录技能测试准考证,因报考者个人原因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三)注意事项1.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招聘职位。大连中院、沙河口区法院编外人员适用放宽年龄或学历条件的,仅能报考所在法院。2.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当招聘职位未达到规定的1:2开考比例时,将调整该职位招聘计划,调整的职位及招聘计划将在考试网(http://liaoningzp.ikaowu.com/)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应当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五、笔试(一)科目笔试为综合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考察履职能力(资料分析、判断推理等)与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本常识等)。(二)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25年11月22日9:00至10:30。笔试地点:大连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以及准考证。(三)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考试网(http://liaoningzp.ikaowu.com/)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公告。六、速录技能测试(一)科目速录技能测试时限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测试项目为计算机文字听打录入,根据录入的文字总数、准确率评分。考生可根据实际,自主选择测试计算机内置通用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或亚伟速录设备录入(亚伟速录设备及数据线等由考生自备)。(二)时间地点测试时间:2025年11月23日。测试地点:大连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以及准考证。(三)成绩查询测试成绩通过考试网(http://liaoningzp.ikaowu.com/)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公告。七、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按照权重(笔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40%)计算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各招聘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考试网(http://liaoningzp.ikaowu.com/)发布。(二)资格审查(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根据考生照片和基本信息,对照报考条件及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本人及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进行认真审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取消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进入面试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出现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权重(笔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40%)计算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入面试。(三)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考试网(http://liaoningzp.ikaowu.com/)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即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该职位考生合格分数线为65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分别为30%、40%、30%。总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八、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面试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如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5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具有资质的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考察结合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对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选的,开展聘用考察工作。主要对人选的社会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内容进行审查,确保人选符合招聘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九、公示和聘用(一)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http://dl.lncourt.gov.cn/)、考试网(http://liaoningzp.ikaowu.com/)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单位、拟聘用职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二)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法院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十、递补按照招聘职位,将进入面试未被聘用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确定为该职位的递补候选人。从本次招聘到下次招聘前(一年内有效)出现职位空缺的,可从递补候选人中按总成绩排名的顺序递补。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聘用。十一、有关待遇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大连市财政局列入法院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薪酬标准与大连法院系统现有聘用制书记员相同,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待遇。十二、注意事项(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对社会有关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培训、网站或出版物等,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二)招聘全程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相应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三)根据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对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拟聘用人员如有未解除劳动关系情形的,须在规定时限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不予聘用。(五)招聘期间,报考者应及时关注招聘信息,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联络方式畅通,因个人未关注相关招聘信息或因联络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均由本人承担。(六)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http://dl.lncourt.gov.cn/)、考试网(http://liaoningzp.ikaowu.com/)为此次招聘考试信息发布渠道,请报考者留意相关通知。(七)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后续公告为准。(八)本次招聘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公司组织实施,本公告由第三方公司进行解释。咨询电话:024-31412680 1824005434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 13:30-16:00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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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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