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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信息 西安

西安经开第七小学招聘教师公告

西安经开第七小学为一校两部,分别坐落于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六路永徽路十字和万华园•上观苑小区北侧,占地面积32630平方米,建筑面积78322平方米,于2021年9月投入使用。学校配备创意美术、智慧书法、歌声飞扬、创梦空间、星辰体育馆、星空农场、安全体验馆、美术劳作站、信息技术站等多功能部室共53间。从信息化硬件基础建设到软件应用全方位、立体式布局规化,部室设备器材配备齐全、先进。一、招聘岗位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二、简历投递时间2025年11月15日—11月30日三、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3.

教师
招考信息 洛阳

洛阳市职业高中招聘启事

根据学校教学需要,洛阳市职业高中现招聘高中数学、高中语文、高中音乐代课老师各1名。要求专业相符,且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有从教经验者优先录用。若有意应聘,请填写以下腾讯表格。面试要求:10分钟内微课,内容现抽。面试时间:电话通知到校面试,感谢您的关注。

教师
招考信息 百色

广西百色市招聘中小学教师41人公告

根据《百色市2025年秋季面向应届大学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和《百色市2025年秋季面向应届大学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要求,本次专项招聘设置招聘岗位179个,计划招聘专任教师323名。2025年11月15日—16日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举行专场招聘会。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已有166个岗位282人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聘用意向协议书》。其中:150个岗位已完成招聘任务,不再接受报名;余下的29个岗位、计划招聘41人(详见附件1),将在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专场继续面向各高校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届、2025届在择业期内未稳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招...

教师
招考信息 西宁

西宁市十里铺小学招聘公告

为保障校园消防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西宁市十里铺小学消控室值班员,具体要求如下:一、岗位职责1. 负责校园消控室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设备等)的24小时日常监控、操作与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 实时监测消防系统信号,发现火情或设备故障时,立即按流程上报并启动应急处置措施,配合开展灭火、疏散工作。3. 做好消控室值班记录、设备运行台账及消防报警事件登记,确保数据准确、档案完整。4. 协助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培训等工作,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二、任职要求1. 年龄18-50周岁,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能适应轮班(含夜班)工作。2.

教师
招考信息 淮南

淮南市高中引进紧缺专业人才63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满足我市教育紧缺人才需求,经批准,淮南市部分高中2025年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63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工作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二、工作组织本次公开引进在中共淮南市委人才工作局、中共淮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淮南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淮南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三、岗位及人数具体岗位情况见《淮南市2025年部分高中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四、引进条件(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教师
招考信息 泰州

江苏泰州市姜堰区部分高中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姜堰区教育局将赴相关高校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高中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及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6日至2007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教师
招考信息 北京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中心小学招聘公告

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京内招募优秀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岗位需求小学英语教师 1名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2名小学体育教师 1名小学音乐教师 1名小学语文教师 2名小学数学教师 2名2任职条件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应聘学科的专业学科背景;具有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过硬的学科基本技能与良好的专业素养,热爱教育事业,有爱心、责任心和进取心;具有公立校实习、工作经历者优先;党员、学生干部优先。在职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具有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过硬的学科基本技能与良好的专业素养,热爱教育事业,有爱心、责任心和进取心;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荣誉称号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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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信息 太原

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小学招聘公告

太原市实验小学长风西街分校(万柏林区长风西街小学)隶属太原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学校位于太原市万柏林区大井峪街上峪中路63号,已于2024年9月正式开学。学校校园优美,设施一流,现向社会招聘跟岗教师。一、招聘岗位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二、招聘要求(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身心健康,服从学校安排,能高质量胜任教学工作。(二)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学历专业需与应聘学科相符。(三)取得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需与应聘学科相符,有相关教育教学经验或教学荣誉者优先。(四)普通话二级乙等水平及以上,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以上。(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受过治安处罚;②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立案审查;③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党籍纪律处分,或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④虽未受过治安处罚,但本人有劣迹行为;⑤有吸毒、贩毒行为。三、具体流程(一)具体日期 2025年11月10日开始投放简历,截止至11月13日24点。(二)应聘方式 有意者请投递简历及相关自荐材料扫描件至邮箱WBLQcfxjxx@163.com(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审核通过后电联确认面试时间。(三)需提交的资料 ①一份个人简历;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③与所报学科相符的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等扫描件; ④本人无犯罪证明扫描件; ⑤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如本岗位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等)扫描件; ⑥电子版:《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小学跟岗教师招聘登记表》(见下方二维码)、近期免冠红底照片1张。(以上资料放在同一个word文档内)(四)审核及面试 ①提交网上报名时所提交资料的原件,根据岗位任职要求对应聘者的资料进行审核; ②面试考核,自选所报学科内容进行空讲10分钟(提交教学设计1份); ③现场答辩。(五)面试地点 地址:太原市实验小学长风西街分校,学校位于太原市万柏林区大井峪街上峪中路63号。金坛市政项目部太原市实验小学(万柏林区长风西街小学)(六)咨询电话:17735114553四、跟岗时间及待遇(一)凡符合条件且通过应聘录用的,太原市实验小学长风西街分校将为其提供本学期的跟岗学习机会。期间,跟岗教师将有机会参与学校各类教育教学活动、研讨交流活动,得到更多更专业的专家指导和教育教学实践机会,助力个人专业快速成长。(跟岗期间不提供薪酬)(二)跟岗结束后,将根据学校岗位需求,择优选聘跟岗成绩优异者签订正式三方协议,赴太原市实验小学长风西街分校工作:①正式录用后,享受万柏林区临聘教师待遇。工资标准可根据工作年限作相应提升,相关福利待遇与万柏林区临聘教师相同。②每位教师享受五险保障。③担任班主任工作,可额外享受班主任专项津贴。太原市实验小学长风西街分校(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小学)2025年11月10日

教师
招考信息 十堰

100人丨湖北十堰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2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十堰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十教函〔2022〕33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二)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4.具有相应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5.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4.十堰市辖区内在职在编教师;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6.现役军人;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本次招聘部分岗位根据相关政策,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实行专项招聘,详见《十堰市教育局直属高中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一)》(以下简称《岗位表1》);其他岗位均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详见《十堰市教育局直属高中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二)》(以下简称《岗位表2》)。(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按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2.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3.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6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4.报名所需各类资格证件等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二)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三、报名(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通过十堰市人事考试网(https://rsks.shiyan.gov.cn/ks/#/home)进行。(二)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2日9:00至11月26日17:0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三)资格审查:2025年11月13日9:00至11月27日20:00,由用人主管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初审,报考《岗位表1》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考试前将该岗位剩余招聘计划调剂到《岗位表2》报考人数较多的同学科岗位,并向社会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或提供虚假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资格等个人信息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视情况录入诚信黑名单。(四)准考证打印:网上报名成功人员自行登录十堰市人事考试网(https://rsks.shiyan.gov.cn/ks/#/home)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建议准考证至少打印3份,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五)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宽295高413,大小1M以下,照片清晰。3.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请打印报名表等相关资料并妥善保存。考生请勿随意更换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以免无法接收到相关信息。四、笔试(一)笔试对象报考《岗位表1》的考生均免笔试,公开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岗位表2》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二)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三)笔试内容1.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其中学科知识70分、综合知识30分),两科合卷,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2.学科专业知识按照《岗位表2》分学科命题,开考学科与招聘教师学科分类相一致,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应聘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3.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综合知识科目不分学科,所有考生该科目测试内容相同。(四)笔试开考比例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一般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五)笔试要求1.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不得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2.无线电通讯工具包括: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伪装成计时工具、手镯、项链、皮带扣、纽扣等配饰类或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及附件;手镯、项链、纽扣等形式的拍摄、扫描设备;电子贮存设备等。3.考场内统一配挂无声挂钟,考生一律不得携带计时工具进入考场。发现计时工具视同作弊。五、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由市人社局组织阅卷评分,于3日后在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成绩。同时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根据题本难易程度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予以公布,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六、资格复审1.报考《岗位表1》的考生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初步人选。报考《岗位表2》的考生,分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或取消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察后决定是否聘用),并向社会公布。2.市教育局具体组织现场资格复审,重点审查考生填报或提供身份信息的真伪,含学历、学位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个人信息,是否与所报岗位的要求一致,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内容及时关注资格复审公告)。已在十堰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由本人所在单位签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要求提供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岗位表1》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低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前将该岗位剩余招聘计划调剂到《岗位表2》报考人数较多的同学科岗位,组织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向社会公布。3.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复审资格。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的,审查人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市教育局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七、面试(一)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在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同时采用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三)面试方式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其中高中体育教师、高中音乐教师、高中信息技术教师以“无学生讲课+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无学生讲课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50%)外,其他岗位均以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四)面试要求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时到达考点,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进行抽签候考。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抽签区域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2.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与面试无关的物品,所携带物品(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需关闭并取消闹钟)及与面试相关的纸质资料,均需放置在指定位置,抽签前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开始抽签后,考生仍随身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3.考生候考及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考生须知,自觉服从安排,文明应试。在抽签室、候考室期间不得交头接耳,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4.面试时,考生一律不得作自我介绍,不得向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成员姓名及本人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籍贯等有关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八、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各单项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成绩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官网予以公布。九、体检、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一)体检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市教育局在具备体检资格和条件的医院中指定。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对象。(二)考察1.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信函考察、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合格后办理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相应资格。3.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对象。十、公示、聘用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市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市教育局可根据需要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十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719-8654933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19-8699803附件:附件1:十堰市教育局直属高中学校2026年度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一).xlsx附件2:十堰市教育局直属高中学校2026年度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二).xlsx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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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信息 韶关

广东韶关南雄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委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简介南雄市中等职业学校、各中小学是南雄市教育局管理的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二、薪酬待遇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三、应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按照省人社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七)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约行为的,参加2022年以来南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历年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考试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初核阶段、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违法违纪行为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受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7.有严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不适宜担任教师情形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本次招聘共计划招聘教师11名,考生须同时具备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五、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公告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人员。报考人员年龄须在18至38周岁(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1986年11月17日至2007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其他社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六、报名办法(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上午8:30至2025年11月21日17:00(报名截止时间起至资格初审结束时间前,只补充报名材料,不再新增报名)。(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南雄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s://ybm1.qzpta.cn/cn_qzybm/#/guidePage?vhost=cn_gdnxjy)。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按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并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报名材料均需提供证件原件的扫描电子版,报名材料不齐全或相关证件无效的,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受理报名:1.《南雄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经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电子版);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电子版;3.学历、学位证;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原件扫描电子版;4.执业资格证,必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②报考A3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5),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未按时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将予以解聘。以上材料提供原件扫描电子版;5.定向生、委培生报考,报名时提供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扫描电子版;6.本人手写签名的考生承诺书(附件3)原件扫描电子版。(四)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2.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旧的专业名称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3.南雄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属于本次公开招聘对象;4.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毕业生报考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2号)文件执行;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通讯畅通,若因提供联系信息错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五)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在报名系统根据考生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5日(节假日不审核)进行线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意见为“资料不齐”,退回考生补充完善的,必须在2025年11月25日下午17:00前按照初审意见补充并重新整理全部材料后上传。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前不补充材料和补充材料后仍然有欠缺的考生,则报名不成功。补充材料每人仅限1次。请考生上传报名材料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意见。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六)报名确认请已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11月27日9:00至2025年11月28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确认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后续将无法打印笔试准考证。七、考试本次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一)笔试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2.笔试时间:2025年12月7日,笔试考场设置在南雄市辖区内,笔试具体时间、考场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3.已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12月3日上午9: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4.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招聘考试工作各个环节,请妥善保管好有关证件;5.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6.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二)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的岗位数量,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入围面试人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考生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三)面试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请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生及时留意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规定按时参加面试,主管单位不再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面试公告要求参加面试考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3.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完后,由评委进行打分,当场公布成绩,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四)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优先聘用少数民族考生,再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八、体检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上级相关要求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九、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报考岗位由相应学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个人征信情况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十、公示与聘用(一)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三)被聘用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四)经体检、考察合格,已列入公示名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十一、递补聘用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五)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六)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十二、其他事项(一)报考人员请按要求做好报名及考试过程中的自我健康管理。(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为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以及各类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监督电话:0751-3821010。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五)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为“南雄市人民政府”(http://www.gdnx.gov.cn/zwgk/rsxx/zkxx/index.html),请考生在此网站“招考信息”一栏查看招聘公告、笔试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六)本公告由南雄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3825197。点击查看>>>1.南雄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xls2.南雄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doc3.考生承诺书.doc4.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5.A3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其他岗位不适用).docx南雄市教育局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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