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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信息 北京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中心小学招聘公告

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京内招募优秀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岗位需求小学英语教师 1名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2名小学体育教师 1名小学音乐教师 1名小学语文教师 2名小学数学教师 2名2任职条件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应聘学科的专业学科背景;具有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过硬的学科基本技能与良好的专业素养,热爱教育事业,有爱心、责任心和进取心;具有公立校实习、工作经历者优先;党员、学生干部优先。在职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具有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过硬的学科基本技能与良好的专业素养,热爱教育事业,有爱心、责任心和进取心;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荣誉称号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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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信息 太原

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小学招聘公告

太原市实验小学长风西街分校(万柏林区长风西街小学)隶属太原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学校位于太原市万柏林区大井峪街上峪中路63号,已于2024年9月正式开学。学校校园优美,设施一流,现向社会招聘跟岗教师。一、招聘岗位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二、招聘要求(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身心健康,服从学校安排,能高质量胜任教学工作。(二)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学历专业需与应聘学科相符。(三)取得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需与应聘学科相符,有相关教育教学经验或教学荣誉者优先。(四)普通话二级乙等水平及以上,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以上。(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受过治安处罚;②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立案审查;③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党籍纪律处分,或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④虽未受过治安处罚,但本人有劣迹行为;⑤有吸毒、贩毒行为。三、具体流程(一)具体日期 2025年11月10日开始投放简历,截止至11月13日24点。(二)应聘方式 有意者请投递简历及相关自荐材料扫描件至邮箱WBLQcfxjxx@163.com(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审核通过后电联确认面试时间。(三)需提交的资料 ①一份个人简历;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③与所报学科相符的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等扫描件; ④本人无犯罪证明扫描件; ⑤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如本岗位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等)扫描件; ⑥电子版:《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小学跟岗教师招聘登记表》(见下方二维码)、近期免冠红底照片1张。(以上资料放在同一个word文档内)(四)审核及面试 ①提交网上报名时所提交资料的原件,根据岗位任职要求对应聘者的资料进行审核; ②面试考核,自选所报学科内容进行空讲10分钟(提交教学设计1份); ③现场答辩。(五)面试地点 地址:太原市实验小学长风西街分校,学校位于太原市万柏林区大井峪街上峪中路63号。金坛市政项目部太原市实验小学(万柏林区长风西街小学)(六)咨询电话:17735114553四、跟岗时间及待遇(一)凡符合条件且通过应聘录用的,太原市实验小学长风西街分校将为其提供本学期的跟岗学习机会。期间,跟岗教师将有机会参与学校各类教育教学活动、研讨交流活动,得到更多更专业的专家指导和教育教学实践机会,助力个人专业快速成长。(跟岗期间不提供薪酬)(二)跟岗结束后,将根据学校岗位需求,择优选聘跟岗成绩优异者签订正式三方协议,赴太原市实验小学长风西街分校工作:①正式录用后,享受万柏林区临聘教师待遇。工资标准可根据工作年限作相应提升,相关福利待遇与万柏林区临聘教师相同。②每位教师享受五险保障。③担任班主任工作,可额外享受班主任专项津贴。太原市实验小学长风西街分校(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小学)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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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信息 十堰

100人丨湖北十堰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2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十堰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十教函〔2022〕33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二)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4.具有相应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5.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4.十堰市辖区内在职在编教师;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6.现役军人;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本次招聘部分岗位根据相关政策,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实行专项招聘,详见《十堰市教育局直属高中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一)》(以下简称《岗位表1》);其他岗位均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详见《十堰市教育局直属高中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二)》(以下简称《岗位表2》)。(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按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2.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3.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6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4.报名所需各类资格证件等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二)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三、报名(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通过十堰市人事考试网(https://rsks.shiyan.gov.cn/ks/#/home)进行。(二)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2日9:00至11月26日17:0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三)资格审查:2025年11月13日9:00至11月27日20:00,由用人主管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初审,报考《岗位表1》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考试前将该岗位剩余招聘计划调剂到《岗位表2》报考人数较多的同学科岗位,并向社会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或提供虚假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资格等个人信息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视情况录入诚信黑名单。(四)准考证打印:网上报名成功人员自行登录十堰市人事考试网(https://rsks.shiyan.gov.cn/ks/#/home)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建议准考证至少打印3份,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五)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宽295高413,大小1M以下,照片清晰。3.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请打印报名表等相关资料并妥善保存。考生请勿随意更换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以免无法接收到相关信息。四、笔试(一)笔试对象报考《岗位表1》的考生均免笔试,公开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岗位表2》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二)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三)笔试内容1.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其中学科知识70分、综合知识30分),两科合卷,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2.学科专业知识按照《岗位表2》分学科命题,开考学科与招聘教师学科分类相一致,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应聘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3.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综合知识科目不分学科,所有考生该科目测试内容相同。(四)笔试开考比例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一般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五)笔试要求1.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不得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2.无线电通讯工具包括: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伪装成计时工具、手镯、项链、皮带扣、纽扣等配饰类或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及附件;手镯、项链、纽扣等形式的拍摄、扫描设备;电子贮存设备等。3.考场内统一配挂无声挂钟,考生一律不得携带计时工具进入考场。发现计时工具视同作弊。五、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由市人社局组织阅卷评分,于3日后在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成绩。同时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根据题本难易程度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予以公布,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六、资格复审1.报考《岗位表1》的考生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初步人选。报考《岗位表2》的考生,分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或取消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察后决定是否聘用),并向社会公布。2.市教育局具体组织现场资格复审,重点审查考生填报或提供身份信息的真伪,含学历、学位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个人信息,是否与所报岗位的要求一致,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内容及时关注资格复审公告)。已在十堰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由本人所在单位签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要求提供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岗位表1》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低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前将该岗位剩余招聘计划调剂到《岗位表2》报考人数较多的同学科岗位,组织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向社会公布。3.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复审资格。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的,审查人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市教育局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七、面试(一)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在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同时采用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三)面试方式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其中高中体育教师、高中音乐教师、高中信息技术教师以“无学生讲课+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无学生讲课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50%)外,其他岗位均以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四)面试要求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时到达考点,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进行抽签候考。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抽签区域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2.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与面试无关的物品,所携带物品(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需关闭并取消闹钟)及与面试相关的纸质资料,均需放置在指定位置,抽签前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开始抽签后,考生仍随身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3.考生候考及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考生须知,自觉服从安排,文明应试。在抽签室、候考室期间不得交头接耳,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4.面试时,考生一律不得作自我介绍,不得向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成员姓名及本人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籍贯等有关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八、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各单项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成绩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官网予以公布。九、体检、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一)体检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市教育局在具备体检资格和条件的医院中指定。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对象。(二)考察1.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信函考察、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合格后办理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相应资格。3.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对象。十、公示、聘用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市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市教育局可根据需要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十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719-8654933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19-8699803附件:附件1:十堰市教育局直属高中学校2026年度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一).xlsx附件2:十堰市教育局直属高中学校2026年度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二).xlsx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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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信息 韶关

广东韶关南雄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委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简介南雄市中等职业学校、各中小学是南雄市教育局管理的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二、薪酬待遇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三、应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按照省人社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七)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约行为的,参加2022年以来南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历年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考试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初核阶段、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违法违纪行为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受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7.有严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不适宜担任教师情形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本次招聘共计划招聘教师11名,考生须同时具备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五、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公告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人员。报考人员年龄须在18至38周岁(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1986年11月17日至2007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其他社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六、报名办法(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上午8:30至2025年11月21日17:00(报名截止时间起至资格初审结束时间前,只补充报名材料,不再新增报名)。(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南雄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s://ybm1.qzpta.cn/cn_qzybm/#/guidePage?vhost=cn_gdnxjy)。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按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并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报名材料均需提供证件原件的扫描电子版,报名材料不齐全或相关证件无效的,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受理报名:1.《南雄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经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电子版);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电子版;3.学历、学位证;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原件扫描电子版;4.执业资格证,必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②报考A3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5),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未按时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将予以解聘。以上材料提供原件扫描电子版;5.定向生、委培生报考,报名时提供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扫描电子版;6.本人手写签名的考生承诺书(附件3)原件扫描电子版。(四)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2.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旧的专业名称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3.南雄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属于本次公开招聘对象;4.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毕业生报考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2号)文件执行;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通讯畅通,若因提供联系信息错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五)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在报名系统根据考生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5日(节假日不审核)进行线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意见为“资料不齐”,退回考生补充完善的,必须在2025年11月25日下午17:00前按照初审意见补充并重新整理全部材料后上传。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前不补充材料和补充材料后仍然有欠缺的考生,则报名不成功。补充材料每人仅限1次。请考生上传报名材料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意见。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六)报名确认请已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11月27日9:00至2025年11月28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确认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后续将无法打印笔试准考证。七、考试本次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一)笔试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2.笔试时间:2025年12月7日,笔试考场设置在南雄市辖区内,笔试具体时间、考场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3.已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12月3日上午9: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4.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招聘考试工作各个环节,请妥善保管好有关证件;5.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6.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二)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的岗位数量,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入围面试人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考生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三)面试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请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生及时留意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规定按时参加面试,主管单位不再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面试公告要求参加面试考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3.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完后,由评委进行打分,当场公布成绩,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四)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优先聘用少数民族考生,再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八、体检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上级相关要求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九、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报考岗位由相应学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个人征信情况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十、公示与聘用(一)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三)被聘用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四)经体检、考察合格,已列入公示名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十一、递补聘用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五)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六)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十二、其他事项(一)报考人员请按要求做好报名及考试过程中的自我健康管理。(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为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以及各类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监督电话:0751-3821010。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五)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为“南雄市人民政府”(http://www.gdnx.gov.cn/zwgk/rsxx/zkxx/index.html),请考生在此网站“招考信息”一栏查看招聘公告、笔试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六)本公告由南雄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3825197。点击查看>>>1.南雄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xls2.南雄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doc3.考生承诺书.doc4.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5.A3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其他岗位不适用).docx南雄市教育局2025年11月10日

教师
招考信息 信阳

信阳高中和宋基中学联合招聘教师公告

招聘条件(一)2026年应届毕业大学生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2、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3、具有较强的教学基本功;4、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奖学金者优先。(二)往届毕业大学生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2、具有县级以上高中教学经验;3、年龄在30岁以下(经验丰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4、曾获得过县区级、市级以上奖励者或有高三教学经验者优先。招聘职位高中学科教师若干名薪资待遇1、基本收入:包含基本工资、课时津贴、校龄工资、奖励工资等,月薪7000-13000。2、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各类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3、食宿:提供宿舍或教师公寓,有独立教师餐厅(自助型),食宿免费。4、职称:根据职称评定标准可办理职称认定和晋级。招聘流程(一)报名方式1、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315482769@qq.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学科+姓名+毕业学校)。2、通过填写表单报名,https://f.wps.cn/g/PXfKGNE3/。(二)考核流程初审:学校审核简历后,以电话或微信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面试:试讲(15分钟)+ 问答。校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116号。联系人:林校长 15537623762杨主任 13526090573

教师
招考信息 新乡

新乡市高新区新鼎小学招聘公告

学校简介新乡市高新区新鼎小学成立于2017年8月,是经新乡市高新区教育局批准的全日制民办小学。位于新乡市新飞大道与海河路十字东北角,学校占地面积约25亩,建筑面积近万平方。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师资队伍雄厚,功能教室齐全;校内设有200米环形塑胶跑道、篮球场、足球场等运动场所;配备计算机、阅览室、音乐室、舞蹈室、美术室、科技活动室等多功能教室。学校以“让孩子在健康快乐中全面发展”为办学指导思想,现有20个教学班,在校人数近千人。现因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招聘岗位储备学科英 语、信息技术岗位要求1.爱党、爱国、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心态阳光积极向上,有团队意识。2.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任教资格: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4.教师基本功:硬笔字规范,普通话标准,教师基本功扎实,语言表达能力强。5. 工作经验:从事小学教育教学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有班主任、教研组长、区县级教师专业技能获奖、个人特长出众等履历者优先。6.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福利待遇1.工资待遇:面议。2.试用期满缴纳社会保险(五险)。3.教师子女就读本校享受大额优惠。4.提供就餐补贴。5.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假期带薪休假、 传统节日福利。6.享受与公办教师同等的专业发展、职称晋升、评优评先机会。应聘方式1.联系电话:刘老师:13403737534曹老师:13525012753教务处座机:0373-33683502.网上报名:请将个人简历投递至邮箱:xxsxdwgyxx@163.com,邮件主题命名:应聘学科+姓名。特别提醒:个人简历请注明联系方式!3.地址:新乡市新飞大道与海河路交叉口东北角

教师
招考信息 新乡

新乡长垣银河学校招聘高中物理教师公告

招聘条件(一)2025年应届毕业大学生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2、本科毕业院校须为公办二本师范院校,硕士以上不限师范院校;3、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对口吻合,具有较强的教学基本功;4、学习成绩优秀,曾获得过奖学金者优先。(二)往届毕业大学生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2、具有高中教学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经验丰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获得过县区级、市级以上奖励者或有高三教学经验者优先。招聘职位高中物理教师若干名薪资待遇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签订聘任合同,待遇参照正式在编教师标准执行,根据工作年限按照规定可以评职、晋级。招聘流程应聘者从即日起请将个人简历发至邮箱cyyzjwc2023@163.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学科+姓名+毕业学校)。学校将审核后电话形式通知试讲、面试时间,请电话保持畅通。咨询电话:13707657928(微信同号)联系人:陈主任

教师
招考信息 南宁

广西南宁市百花岭路小学招聘公告

招聘岗位语文教师2名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相关学历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有教学经验者优先。薪资待遇按青秀区现行顶岗教师工资待遇标准:无职称每 月3520元(不含单位应缴纳五险一金) ; 有初级职称 每月3660元(不含单位应缴纳五险一金) ;中级职称 每月3800元(不含单位应缴纳五险一金) ;寒暑假正常带薪休假。联系方式有意向者请投简历至邮箱:973833120@qq.com联系人:李老师178****9250

教师
招考信息 合肥

合肥市园上园小学教育集团英才招募公告

合肥市园上园小学于2010年9月1日建校启用,位于合肥市新站区大泽路,紧邻包公大道,毗邻合肥市高教基地,学校环境优雅,年轻而富有活力。在新站高新区大力实施“集团化办学”战略的大背景下,2020年1月,合肥市园上园小学成立统一法人模式下的紧密型教育集团,通过不断发展壮大,现有合肥市园上园小学、合肥市园上园小学喻岗分校、合肥市园上园烈山路小学、合肥市园上园小学学府路校区四个校区。截止目前,集团学生7312人,教职工人数388人。合肥市园上园小学教育集团着眼教育公平、聚合资源优势、尊重校际差异、打造学校品牌,紧紧围绕教育质量提升这一关键点,稳步迈开以集团化办学不断扩充优质教育资源的坚实步伐,带动整个教育集团的内涵发展,开创教育扩优提质新境界。各校区以集团文化为引领,结合自身特点,分别打造本部的国际象棋、象棋、羽毛球,喻岗分校的武术散打➕国际象棋,烈山路校区的中国象棋,学府路校区的耕读文化等特色项目,各美其美,美美与共。集团校统一制定办学章程,统一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四区办学紧抓“课程建设、教师发展、学生培育”三大核心,延续“走好每一步”办学理念,以培养“人生有规划,做事讲规则,做人守规矩”的新时代好少年为目标。五育并举,协同育人。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学校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肩负起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神圣使命。建校以来,全体教师以踏实勤奋的工作态度、不断进取的工作精神、开拓创新的办学理念,赢得了家长和周边群众的良好口碑,先后荣获全国首批国际象棋特色名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校、安徽省第一批文明校园、安徽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安徽省中小学心理健康示范学校、安徽省第一批绿色学校、安徽省国际象棋高水平训练基地、安徽省最美校园书屋、合肥市首批体育特色实验校、合肥市素质教育示范校、合肥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合肥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等20余项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合肥市园上园小学教育集团充分依托和发挥集团化办学的综合优势与资源整合能力,现根据新站高新区关于人才引进和师资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精神与具体要求,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并引进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和丰富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人才。一、引进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党管人才的原则;(二)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二、引进岗位本次共引进优秀教师7名,其中,合肥市园上园小学语文、数学各2名,合肥市园上园烈山路小学音乐1名,合肥市园上园小学学府路校区数学、美术各1名。三、引进岗位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取得高级教师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6.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二)资质条件引进的学科优秀教师人才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同时具备县区级教育教学活动评比一等奖)。2. 地市级及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基础教育成果奖、优质课大赛奖、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奖、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3. 地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或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工作室领衔人。4. 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或省级及以上特支计划。5. 省特级教师。6. 正高级职称教师。7. 体育学科岗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也可报名:(1)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体育专业国家二级运动员或以上称号;(2)在由体育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中,曾获得省级锦标赛、传统项目学校运动会、省运会前三名;(3)在由体育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中,所带的运动员获得省级第一名的教练员或教师(须提供运动员获奖证书和赛事秩序册)。以上材料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且获奖学科和参加引进学科岗位一致。(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新站高新区管理的在编教师;2.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情形。四、引进程序和方法(一)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方式: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每位报名者可选用一种报名方式并且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岗位,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1)网上报名。于2025年11月28日下午5:00前报名。报名邮箱:1163964331@qq.com。网上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表(见附件1)、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书、身份证和相关证书、证明和清单(附件2和附件3)的扫描件。报名材料打包压缩以“引进优秀教师+报考学校+招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人才引进+报考学校+招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2)现场报名。于2025年11月10日-1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合肥市园上园小学(安徽省合肥市大泽路1号)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需下载填写《合肥新站高新区2025年公开引进中小学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1)并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资质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及《合肥新站高新区2025年公开引进中小学优秀教师资质证书清单》(附件2)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另外,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事业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30日下午5: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补报。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报名材料。2.资格审查。由优秀教师人才引进岗位学校将报名人员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区社会发展局会同区组织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在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并发放面试通知书。(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学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占30分,上课占50分,答辩2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面试考生的专业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三)确定初选人员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总成绩(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上课成绩分数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2.引进优秀教师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四)体检与考察1. 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2.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3. 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上课成绩分数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教案设计分数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递补各不超过两次。(五)公示和报批1. 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2. 报批: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办理批复手续。五、聘用管理和待遇(一)本次优秀教师引进人员纳入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设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二)引进程序结束后,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三)引进人员工资薪酬等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四)引进人员须在合肥新站高新区服务6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区外教师招聘等各类考试。六、其他(一)面试费80元。(二)政策咨询电话:新站高新区社会发展局 0551-65777122(三)招考纪律:新站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551-65777052(四)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合肥市园上园小学:张老师(13856942221)合肥市园上园烈山路小学:谢老师(18256973072)合肥市园上园小学学府路校区:王老师(18255106365)(五)查询网站: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hfxz.hefei.gov.cn)附件:1.合肥新站高新区中小学2025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教师报名表.docx2.合肥新站高新区中小学2025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教师证书清单.doc3.在职在编同意报考证明.docx扫码下载附件1扫码下载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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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山高中学招聘教师若干名公告

志存高远,脚踏实地。 山高水长,未来可期。 我们满怀热爱和责任,在海口山高中学的校园里,向每一个有情怀的优秀教师发出邀请,希望我们能并肩而立,携手共进,描绘美好蓝图! PART01学校简介 海口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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