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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信息 新疆建设兵团

新疆兵团第十二师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各位考生: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十二师新时代人才引领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师党办发〔2024〕29号)、《兵团第十二师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师人社发〔2024〕30号),第十二师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和方法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二、招聘计划此次兵团第十二师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人员37名,涉及33个岗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5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三、招聘条件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9年11月10日(含)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4年11月10日(含)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9年11月10日(含)以后出生。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7.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招聘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8.报考人员需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5.现役军人;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四、信息发布平台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第十二师政务网(http://www.12s.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15:30至11月21日19:30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1月10日15:30至11月21日19:3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六、招聘工作程序招聘工作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一)发布公告(2025年11月10日)按照拟定的招聘计划,由第十二师人社局在兵团考试信息网、第十二师政务网发布招聘公告。(二)报名(2025年11月10日15:30至11月21日19:30)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第十二师政务网查询《岗位表》。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报考岗位准备所需材料,2025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及相关材料发送至引才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可在《岗位表》查找)。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最新)、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作要求的不用提供)。(4)岗位要求有“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须含“劳动/聘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清单”。(5)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6)岗位要求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相应学科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人员,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7)岗位要求高、中职称资格的,须提供相关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三)资格初审(2025年11月10日15:30至11月21日19:30)各引才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时间段须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按照引才单位要求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四)面试1.岗位均为免笔试岗位,对同一岗位报名比例在1:10及以内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报名比例超过1:10,需增设知识测试环节(知识测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报考人员按照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0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说课(试讲)+(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且≥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3.面试时间地点: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五)总成绩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笔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采取加试方式,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兵团考试信息网、第十二师政务网公布。(六)体检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七)递补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八)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引才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考察及后续环节若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拟聘用资格,则计入诚信档案,3年内禁止报考本师市范围内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九)公示第十二师人社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第十二师政务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十)审批聘用1.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二师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引才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2.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或其他岗位,未满服务年限离职或报考其他单位的,聘用单位须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放行。(十一)到岗后资格复核拟聘用人员报到后,引才单位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七、监督第十二师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991-3712388八、招聘有关事项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第十二师政务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7.本《公告》由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各引才单位联系方式。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991-3753456、3836605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附件:1.2025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表2.2025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3.2025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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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永川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5008YC),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工作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二、招聘单位及人数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具体单位、岗位详见附件1。三、报名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二)年龄计算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4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对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考生应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报考。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四)特别说明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专技10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c.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个人报考。考生报名时须线上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成功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一)查询报考岗位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二)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招满即止。(三)报名方式考生须在报名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首页“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重庆市永川区事业单位2025年度‘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仔细对照招聘资格条件诚信报名,并提供相应证书、佐证材料及附件3。相应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本人基本情况:包括个人简况、家庭成员情况、学习及工作简历、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等;2.主要学术成就或专业工作经历:包括近5年学术成果及获奖情况,或在国内外知名公司、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有关证明材料。(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告知考生审查意见。网上初审通过后,考生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资格审查等环节将进一步核实报考条件细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现实情况细节确未满足招聘条件的,仍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取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以及取消聘用资格。(五)资格复审根据招聘单位的工作安排,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五、考核本次考核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考核组织工作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核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总成绩=面谈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c.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六、体检和考察(一)体检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进入后续环节人选。考核合格人员直接进入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永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组将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永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面谈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七、拟聘公示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通过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c.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及其他认证材料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八、聘用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并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招聘单位向聘用人员提供依据后,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按照《岗位一览表》(附件1)执行最低服务期,服务期满方能交流调动,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九、纪律要求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采取其他手段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十、其他(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三)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023-49820319。(四)本公告由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附件:1.重庆市永川区事业单位2025年“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3.重庆市永川区事业单位2025年“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下载:1.附件1:重庆市永川区2025年“绿色通道”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2.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xlsx3.附件3:重庆市永川区事业单位2025年“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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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忠县教育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工作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二、招聘单位、人数及对象本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待。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录取(聘用)过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其就业合同(协议)签订、工作经历、社保缴纳等情况不影响报考,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人员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录取(聘用)过的除外〕: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2024年、2025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应届毕业当年参加住培且于2025年住培合格并报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三、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二)年龄计算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6日,如“38周岁以下”,指未满39周岁,在1986年11月1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考生凭已取得的符合应届毕业生身份的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以及招聘条件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视同为应届毕业生的情形)报考的,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明确的职业(执业)资格证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四)专业方向《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由毕业院校(院系)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院系)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五)特别说明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8周岁以下,均含38周岁,以此类推。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考生在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符合附件1“其他条件”中相应条件的,均予以认可;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只能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发展情况或条件报考。附件1所要求的国(境)外高校排名以最新排名为准,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忠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zhongxian.gov.cn/bm/zxrlsbj/gggsrlsbj/)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四、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填报相应责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一)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报考资格条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考生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重庆市忠县教育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栏进行报名。报名时,应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在“上传资料”栏上传报考资格佐证材料(按附件3所列材料名称命名并按顺序逐一上传,如“1.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00—11月21日12:00。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将由页面引导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注册或登录本人账号,完善考生个人信息(其中,电子登记照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后进行报名。“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二)报考资格初审招聘方负责对照考生提交的报考条件及其佐证材料开展资格初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招聘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招聘环节资格乃至聘用后被清退等后果。(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或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25年11月21日18: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五)开考情况公布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等事宜将于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在“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xian.gov.cn/bm/zxrlsbj/gggsrlsbj/)”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六)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5年11月27日9:00至11月29日15: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因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妥善保管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五、考试考核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一)笔试1.笔试科目为招聘岗位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分值100分,时间120分钟,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2.笔试时间暂定2025年11月2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3.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规则。(1)应笔试的考生,笔试科目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2)各岗位按照面试人选(指资格复审合格且能参加面试的考生)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3: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以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为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3)首批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有关信息〔含准考证号、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以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为准)等〕,按照前述规则在“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xian.gov.cn/bm/zxrlsbj/gggsrlsbj/)”进行公布,请考生关注。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能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应按照招聘方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照招聘方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进行进一步认定。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弃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不足,且尚有符合条件可递补资格复审人选的,原则上按照前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的规则进行递补。递补完成后,面试人选竞争比仍小于3:1的,最低可按照2:1组织开展面试;竞争比小于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后组织开展面试。首批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人选公布后,仍有可能递补考生进入资格复审,有关考生应注意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行放弃递补资格。(三)面试面试由忠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在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xian.gov.cn/bm/zxrlsbj/gggsrlsbj/)另行通知。面试采取专业面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面试各环节时间均不少于10分钟。专业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养等,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见附件1;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面试竞争比有所降低的,面试正常举行;若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指面试有效成绩不为零分的考生,下同)数大于或等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且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公告规定标准的,按照面试阶段招聘名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数。凡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数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之比低于2:1的,考生任一科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按照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即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考试考核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xian.gov.cn/bm/zxrlsbj/gggsrlsbj/)”进行公布。六、签订就业协议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并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提前准备。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学历层次、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忠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确需递补的,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七、体检和考察(一)体检体检由忠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八、拟聘公示招聘环节等有关事宜,在“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xian.gov.cn/bm/zxrlsbj/gggsrlsbj/)”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及其他认证材料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九、聘用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考生报到。招聘单位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与新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所招聘的人员或从事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所招聘的人员条件不符合本公告相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按照《岗位一览表》(附件1)执行,服务期满方能向县外交流调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所聘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脱岗进行学历教育的时间不计入最低服务期内。十、纪律要求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信息共享机制,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十一、其他(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忠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的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三)咨询电话:忠县人力社保局,023-54246481;忠县教委,023-54238330。(四)本公告由忠县人力社保局、忠县教委负责解释。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附件:1.重庆市忠县教育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3.报名及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4.重庆市忠县教育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下载:1.附件1:重庆市忠县教育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2.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xlsx3.附件3:报名及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x4.附件4:重庆市忠县教育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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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人丨重庆江津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工作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二、招聘单位及人数本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本公告所称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待。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录取(聘用)过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其就业合同(协议)签订、工作经历、社保缴纳等情况不影响报考,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人员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录取(聘用)过的除外〕: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2024年、2025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应届毕业当年参加住培且于2025年住培合格并报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三、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二)年龄计算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6日,如“38周岁以下”,指未满39周岁,在1986年11月1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考生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视同为应届毕业生的情形)报考的,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明确的职业(执业)资格证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四)专业方向《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并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五)特别说明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8周岁以下,均含38周岁,以此类推。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考生在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符合附件1“其他条件”中相应条件的,均予以认可;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只能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发展情况或条件报考。考生获得的省级奖学金(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可按校级一等奖学金对待。本次招聘所指奖学金均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附件1所要求的国(境)外高校排名,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对应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四、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填报相应责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一)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报考资格条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考生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重庆市江津区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00—11月21日9:00。报名时,应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在“上传资料”栏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资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与岗位招聘条件相匹配的获奖证书、公费师范生协议(协议以PDF文件上传)等报考资格佐证材料。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将由页面引导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注册或登录本人账号,完善考生个人信息(其中,电子登记照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后进行报名。“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审核通过的考生,请立即打印《报名登记表》用于现场资格审查。(二)报考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或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照考生提交的报考条件及其佐证材料开展资格初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招聘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招聘环节资格乃至聘用后被清退等后果。(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方,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25年11月21日12: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五)开考情况公布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等事宜将于2025年11月25日前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六)打印准考证1.需笔试岗位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2025年11月26日9:00至11月29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2.无需笔试岗位考生按通知要求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相关证明等)参加资格复审。五、考试考核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一)笔试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教师岗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医疗卫生岗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满分均为150分,均采用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执行,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5年11月29日(星期六)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3.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规则。(1)应笔试的考生,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2)各岗位按照面试人选(指资格审核合格且能参加面试的考生)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3: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以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为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3)笔试成绩、首批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行公布。(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能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应按照招聘方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相关证明等)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资格复审合格者,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照招聘方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进行进一步认定。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弃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不足,且尚有符合条件可递补资格复审人选的,一般应按照前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的规则进行递补。递补完成后,面试人选竞争比仍小于3:1的,最低可按照2:1组织开展面试;竞争比小于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后组织开展面试。首批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人选公布后,仍有可能递补考生进入资格复审,有关考生应注意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行放弃递补资格。在开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三)面试面试包括专业面试(仅教师岗位设置)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为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具体面试方式见附件1。面试(含需笔试及无需笔试岗位的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通知。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面试竞争比有所降低的,面试正常举行;若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指面试有效成绩不为零分的考生,下同)数大于或等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且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公告规定标准的,按照面试阶段招聘名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数。凡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数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之比低于2:1的,考生任一科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按照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即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1.未组织笔试的:甲类: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乙类: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2.组织笔试的:甲类: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乙类: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综合面试成绩×50%。考试考核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布。六、体检、选岗和考察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后,对同一招聘岗位属多个招聘单位的(详见附件1),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即“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选岗相关事宜将在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体检由江津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七、公示笔试、面试、选岗、体检等有关事宜,在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八、聘用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考核招聘所有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期按以下要求执行,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生须在本区县服务满6年(其中,在用人单位服务满3年);其他人员则须在本区县服务满3年,服务期满方能向区外交流调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区外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所聘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脱岗进行学历教育的时间不计入最低服务期内。九、纪律要求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采取其他手段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十、其他(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上发布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三)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023-47272805(考试考务)、023-47522709(岗位政策)、023-47531862(区教委)、023-47562273(区卫生健康委)。(四)本公告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附件:1.重庆市江津区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下载:1.附件1:重庆市江津区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2.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xlsx3.附件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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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巴南区事业单位招聘54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工作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二、招聘单位、人数及对象本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待。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录取(聘用)过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其就业合同(协议)签订、工作经历、社保缴纳等情况不影响报考,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人员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录取(聘用)过的除外〕: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2024年、2025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应届毕业当年参加住培且于2025年住培合格并报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三、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二)年龄计算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如“38周岁以下”,指未满39周岁,在1986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考生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视同为应届毕业生的情形)报考的,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明确的职业(执业)资格证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四)专业方向《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五)特别说明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8周岁以下,均含38周岁,以此类推。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考生在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符合附件1“其他条件”中相应条件的,均予以认可;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只能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发展情况或条件报考。附件1所要求的高校排名,对最新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对应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巴南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bn.gov.cn/)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填报相应责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一)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报考资格条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考生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重庆市巴南区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栏进行报名。报名时,应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在“上传资料”栏上传报考资格佐证材料。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上午9:00至2025年11月18日上午9:00。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将由页面引导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注册或登录本人账号,完善考生个人信息(其中,电子登记照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后进行报名。“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报名表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二)报考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照考生网上提交的报考条件及其佐证材料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招聘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招聘环节资格乃至聘用后被清退等后果。(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于2025年11月18日12: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资格审核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五)开考情况公布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等事宜将于2025年11月19日前在“巴南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bn.gov.cn/)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六)打印准考证1.需笔试岗位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在2025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2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2.无需笔试岗位考生按通知要求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五、考试考核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一)笔试1.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均采用闭卷答题方式。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知识》,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含心理学)。岗位专业知识包括从事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该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如“高中数学教师岗”“初中数学教师岗”“小学数学教师岗”笔试内容均为数学相关专业知识(含心理学);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如“超声科医师岗”笔试内容为超声科相关专业知识。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2.笔试时间暂定2025年11月2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3.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规则:(1)笔试任一科目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2)各岗位按照面试人选(指资格审核合格且能参加面试的考生)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3: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以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为准(下同);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的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3)笔试成绩、首批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巴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qbn.gov.cn/)公布,请考生关注。(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能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照招聘方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进行进一步认定。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弃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不足,且尚有符合条件可递补资格复审人选的,原则上按照前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的规则进行递补。递补完成后,面试人选竞争比仍小于3:1的,最低可按照2:1组织开展面试;竞争比小于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后组织开展面试。首批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人选公布后,仍有可能递补考生进入资格复审,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行放弃递补资格。(三)面试面试由巴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为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面试竞争比有所降低的,面试正常举行;若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指面试有效成绩不为零分的考生,下同)数大于或等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且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公告规定标准的,按照面试阶段招聘名额确定体检人选数。凡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数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之比低于2:1的,考生任一科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按照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1.甲类岗位: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2.乙类岗位: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巴南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bn.gov.cn/)公布。(五)签订就业协议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学历层次、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巴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六、体检和考察体检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八、聘用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所有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期按照《岗位一览表》(附件1)执行,服务期满方能向区外交流调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区外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所聘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脱岗进行学历教育的时间不计入最低服务期内。九、纪律要求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采取其他手段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十、其他(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二)本次考核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考核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核招聘无关。(三)岗位咨询电话:教育岗位:023-66232931卫生岗位:023-66246625报名系统咨询:023-86868837(四)本公告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巴南区人力社保局:023-66239580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附件:1.重庆市巴南区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3.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4.重庆市巴南区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下载:1.附件1:重庆市巴南区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2.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xlsx3.附件3: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4.附件4:重庆市巴南区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事业单位
招考信息 松原

乾安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 )和《关于高质量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5〕12号)精神,经乾安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乾安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本次为乾安县卫健系统所属2家事业单位,设置12个岗位共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乾安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号)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二、报名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0日至2007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1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二)岗位条件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户籍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户籍指具有岗位要求地区的常住户口,落籍时间截止到2025年11月10日(含11月10日)或高考时户籍在岗位要求地区,现户籍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2.招聘岗位所设的专业条件与其报考时所使用的学历条件相互匹配。(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4.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2026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5.现役军人;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四)回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三、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09:00—11月21日11:00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通过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jndjpingjia.com/),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格式为.jpg,尺寸不得超过20KB)。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二)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1月17日09:00—11月21日14:00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11月21日14: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必须打印报名表,完成全部报名程序。(三)收费标准:本次笔试不收取考试费用。(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5年12月1日9:00至12月7日10:30登录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五)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六)注意事项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乾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四、招聘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笔试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考生自备考试用品)2.笔试时间:2025年12月7日,上午9:00-10:30。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5.笔试结束后,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6.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7.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8.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在于报名期间,将《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附件2)、本人入伍、退役以及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一并送至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验,与报名同步进行。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审验合格的考生在乾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加分政策。(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乾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报考人员其工作年限所在单位需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在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且具有备案证的医疗机构,在该单位从事的工作岗位符合报考要求。资格复审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一是劳动用工备案名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发放工资银行流水或经人社部门审核盖章的工资表等;二是单位盖章的对应岗位的工作证明原件。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乾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通知,不再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折算后总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不予录取。(四)成绩查询请考生及时查询成绩,未及时查询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成绩在乾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五、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由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六、公示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乾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七、递补与聘用在面试结束后,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体检考察后公示期前或公示期间人员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公示期后,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再递补。本次招聘被录取的人员统一纳入乾安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员资格。八、注意事项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乾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其它渠道另行通知。政策咨询、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0438-8234392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附件:附件1:2025年乾安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号)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附件2: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docx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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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31人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渠道,优化我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十人社发〔2025〕3号)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计划和岗位市直26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9个岗位共31人,具体岗位详见《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选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一)报名范围十堰市所辖县(市、区)级(不含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下同)及以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3.在本级事业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含试用期年度)没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本级事业单位工作年限,从办理正式调动或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1月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43周岁(1981年11月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表》为准;6.符合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对应岗位资格条件,且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符合相关规定,无存疑问题;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工作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1月。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对于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境外留学专业和相关相近学科(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由选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审核。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附后(附件4),对个别年份新增专业可在教育部官网检索相关信息。(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报考规定的: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下载填写并打印《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选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一式2份),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汇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县(市、区)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审核盖章。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2)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情况和人岗相适度,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择优推荐。报名人员需提供首次进入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聘用文件、调动审批表、所在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汇总、审核,于2025年11月21日前将《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盖章的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各1份)及以上资料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报名人员于2025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7日17:00登录十堰市人事考试网(https://rsks.shiyan.gov.cn/ks/#/home),点击“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诚信报考承诺书,选定岗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贴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正反两面以电子图片(不小于300KB,不超过1M)的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填写。11月17日17:00后,所有报名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岗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中央、省级事业单位设在十堰市县(市、区)级及以下事业单位的推荐报名工作由相应的市一级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参照上述步骤进行。2.资格初审。2025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7日20:00,由各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填。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经相关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的,各选聘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网上缴费确认。2025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8日8: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登录十堰市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确认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相关情况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取消选聘岗位的已缴费确认人员,于2025年11月19日8:00至14:00改报其他选聘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并退还报名费。改报期间,选聘单位对符合条件且已缴费确认人员,及时予以资格审查。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确认成功后,报名人员于2025年11月20日14:00至11月22日9:30登录十堰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的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事项的依据。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选聘,并记入诚信档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在报考时符合选聘资格条件,报名后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或者职务提拔等,导致不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及时向选聘单位报告,由选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选聘资格。选聘单位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选聘资格。5.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19-8650723。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1.笔试。笔试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针对不同选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三个类别分类设考,详见《岗位表》。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后一周左右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届时考生可登录十堰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2.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基础上,按面试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选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名单在十堰市人社局网站统一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选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资格复审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监管下,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必要时可通过审核个人人事档案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由各县(市、区)组织、人社等部门负责协调配合。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核减选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表》,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在十堰市人社局网站统一发布,同时由选聘单位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入围考生。面试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和体检对象。4.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相应比例+面试成绩×相应比例。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五、考察和体检1.考察。公开选聘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选聘单位可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人员,最多递补一次。考察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结束要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2.体检。市人社局会同选聘单位组织考察合格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选聘单位可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员,最多递补一次。六、研究决定与公示考察结束后,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试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审定后,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社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七、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计入聘期)。试用期内,拟聘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报名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管理岗人员不得突击提拔职务或晋升职员等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级暂缓。八、公开选聘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规定的报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其中,对报名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本次公开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选聘单位负责解释。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1月7日附件:1、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汇总.xls附件:2、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选聘报名推荐表.doc附件:3、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docx附件:4、国家教育部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附件:5、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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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卫生健康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名,现制定招聘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ghz.gov.cn)查询、下载。二、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0日至2007年11月17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按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方可报名。(八)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九)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三、相关待遇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市海州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海州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四、报名安排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一)报名方式、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222.189.10.7:8082(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海州区”入口,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9:00-11月17日16:00。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1月10日9:00-11月18日16:00。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11月10日-11月19日每天的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11月10日-11月19日每天的9:00-18:00。5.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11月10日9:00-11月20日12:00。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5460208。考务技术咨询:0518-85605580(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二)网上确认1.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连云港市大庆西路23号)604室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岗位代码wj01-wj15岗位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5605580。(四)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3.岗位代码wj01-wj15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代码wj16-wj24岗位的面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5年11月24日9:00-12:00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岗位,由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经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5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3)2026年5月1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五、考试(一)考试方式岗位代码wj01-wj15的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代码wj16-wj24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由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二)笔试1.笔试内容:岗位所需的卫生专业理论知识,详见《岗位表》。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4.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原报名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1.岗位代码wj01-wj15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的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岗位代码wj16-wj24岗位报名成功人员直接参加资格复审。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岗位代码wj01-wj15岗位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岗位代码wj01-wj15岗位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四)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岗位代码wj01-wj15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岗位代码wj16-wj24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10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六、考察体检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岗位代码wj01-wj15岗位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岗位代码wj16-wj24岗位如总成绩相同,由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七、公示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的资格。八、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不含规培期)。九、招聘工作纪律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被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十、监督和举报(一)连云港市海州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218015。(二)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605615。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附件1: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附件2: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1).doc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11月7日

事业单位
招考信息 盐城

江苏盐城射阳县事业单位招聘55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结合用人单位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江苏省射阳县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可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heyang.gov.cn)、沿海党建公众号上查询。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招聘程序(一)报名1. 网上报名报名分为两类,均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其他事业单位报名网址: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jsychrss.yancheng.gov.cn)。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教育、卫生单位报名网址:https://syxzp.zhaopin.com/。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025年11月15日9:00-2025年11月25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2)资格初审:2025年11月15日9:00-2025年11月26日16:00。(3)陈述和申辩:2025年11月15日9:00-2025年11月27日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11月15日9:00-2025年11月27日18:00。2.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初审(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人在报名系统上可报考1个市直岗位、1个县(市、区)岗位,具体报名方法详见报名系统。招聘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29日9:00-12:00。(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与报考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3)应聘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4)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3. 网上确认(1)招聘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2)通过网站报名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3)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二)考核方式本次招聘方式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分别按两种方式组织实施:第一类是报名成功人数小于等于100人的岗位(招录人数多于1人的岗位,按照1:100比例),采取两轮面试的方式开展考核;第二类是报名成功人数超过100人的岗位(招录人数多于1人的岗位,按照1:100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开展考核。第一类:采取“两轮面试”方式考核(1)两轮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以第二轮面试成绩为准。(2)第一轮面试。面试内容以适岗性评价为主,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第一轮面试(报名人数不足15人的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第一轮面试环节,直接第二轮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60分为合格;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3)资格复审。招聘部门(单位)在第一轮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第二轮面试人选名单(含末位同分者),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第二轮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将被取消第二轮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4)第二轮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60分为合格;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5)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招聘部门(单位)在第二轮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最终成绩相同,招聘部门(单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第二类: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考核(1)笔试。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统一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主要测试内容参照《江苏省202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中综合知识和基本能力的测试内容。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笔试,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阅卷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市直岗位的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各县(市、区)岗位的考生在报考岗位所属地发布公告的网站查询。(3)资格复审。招聘部门(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0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含末位同分者)。拟进入面试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4)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单位根据考生资格复审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5)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60分为合格;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6)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7)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招聘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部门(单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三)体检考察1. 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2. 考察。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四)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1. 公示(1)招聘部门(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2)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上),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3)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部门(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单位)的资格。2. 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部门(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四、引进政策及待遇保障(一)政策待遇1.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分别享受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八级职员工资待遇。2.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正式任职后,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各地优秀年轻干部库跟踪培养管理,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可以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3.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来射阳工作后,其配偶在县外工作的,可以按规定协调安排到射阳县相应的单位工作。(二)补助标准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射阳事业单位工作的,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符合射阳县“名校优生”认定条件的,还可享受如下待遇(已享受过盐城市相关人才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1.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年内分别按照4000元/月、3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2.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5年内在射阳购房的,分别按照4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射阳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3.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射阳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分别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射阳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4. 在射阳未购房的,3年内按照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5. 非射阳籍的3年内享受2000元/年的探亲交通补贴。五、招聘工作监督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公告发布网址:https://www.sheyang.gov.cn(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咨询电话:0515-89290631,传真:0515-82353655。监督电话:0515-82382036(射阳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本公告由中共射阳县委组织部、中共射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附件1:江苏省射阳县2026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xlsx附件2:江苏省射阳县2026年事业单位招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docx中共射阳县委组织部中共射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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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和特殊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经批准,2025年陕西省文物局面向社会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应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7日至2007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5年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6.失信被执行人;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二、招聘程序(一)发布公告在陕西省文物局门户网站(http://wwj.shaanxi.gov.cn/)发布《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开展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二)报名和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8:00至2025年11月21日18:00。2.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1月17日8:00至2025年11月22日18:00。3.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将《报名表》(Word版和签名后的PDF版)和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PDF文件,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招聘工作专用邮箱:sxswwjryzp@163.com。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报告和学历学位承诺书);学历、学位学信网验证材料;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代表论文、学术成果等。应聘岗位专业条件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开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和毕业论文全套电子版或毕业论文封面、摘要、目录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应聘条件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三)资格复审1.时间:2025年11月27日8:00至18:00。2.地点:陕西省文物局人事处(西安市雁塔西路193号113室)。3.携带资料: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以及网上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留存应聘人员本人有关资料复印件。复审结果现场告知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四)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基础、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包括学术成果审查和答辩两部分。学术成果审查主要审核应聘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学术论文、项目课题等,考察其履行所应聘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学术成果审查50分、答辩50分,面试成绩为学术成果审查分与答辩分之和。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学术成果分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五)体检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安排为三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六)考察由陕西省文物局会同有关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七)公示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陕西省文物局汇总,在陕西省文物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八)聘用公示期满后,由省文物局将招聘结果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招聘手续,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相关事业单位组织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三、有关要求为确保公平、公正,本次招聘工作由陕西省文物局机关纪委实施全程监督。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陕西省文物局和相关直属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公开招聘回避制度,按照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重要提示(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此次招聘报名、资格复审、现场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住宿、交通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写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应聘人员电话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五、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9-62893872联系电话:029-85360108陕西省文物局2025年11月10日附件12025年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序号事业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形式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备注岗位简称岗位类别招聘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1西安碑林博物馆公益二类/差额拨款古籍碑刻研究专技10602L2 历史文献学(古籍整理与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博士2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美术考古专技11304 美术学(美术考古方向)博士研究生博士3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商周考古专技10601 考古学(商周考古方向)博士研究生博士4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公益一类/全额拨款汉唐考古专技10601 考古学(汉唐考古方向)博士研究生博士5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科技考古专技10601 考古学(科技考古方向)博士研究生博士附件下载:1.附件: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2.附件: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自主招聘).docx3.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x4.附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docx5.附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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