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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信息 盐城

江苏盐城射阳县事业单位招聘55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结合用人单位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江苏省射阳县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可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heyang.gov.cn)、沿海党建公众号上查询。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招聘程序(一)报名1. 网上报名报名分为两类,均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其他事业单位报名网址: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jsychrss.yancheng.gov.cn)。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教育、卫生单位报名网址:https://syxzp.zhaopin.com/。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025年11月15日9:00-2025年11月25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2)资格初审:2025年11月15日9:00-2025年11月26日16:00。(3)陈述和申辩:2025年11月15日9:00-2025年11月27日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11月15日9:00-2025年11月27日18:00。2.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初审(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人在报名系统上可报考1个市直岗位、1个县(市、区)岗位,具体报名方法详见报名系统。招聘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29日9:00-12:00。(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与报考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3)应聘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4)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3. 网上确认(1)招聘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2)通过网站报名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3)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二)考核方式本次招聘方式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分别按两种方式组织实施:第一类是报名成功人数小于等于100人的岗位(招录人数多于1人的岗位,按照1:100比例),采取两轮面试的方式开展考核;第二类是报名成功人数超过100人的岗位(招录人数多于1人的岗位,按照1:100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开展考核。第一类:采取“两轮面试”方式考核(1)两轮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以第二轮面试成绩为准。(2)第一轮面试。面试内容以适岗性评价为主,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第一轮面试(报名人数不足15人的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第一轮面试环节,直接第二轮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60分为合格;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3)资格复审。招聘部门(单位)在第一轮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第二轮面试人选名单(含末位同分者),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第二轮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将被取消第二轮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4)第二轮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60分为合格;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5)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招聘部门(单位)在第二轮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最终成绩相同,招聘部门(单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第二类: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考核(1)笔试。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统一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主要测试内容参照《江苏省202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中综合知识和基本能力的测试内容。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笔试,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阅卷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市直岗位的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各县(市、区)岗位的考生在报考岗位所属地发布公告的网站查询。(3)资格复审。招聘部门(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0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含末位同分者)。拟进入面试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4)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单位根据考生资格复审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5)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60分为合格;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6)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7)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招聘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部门(单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三)体检考察1. 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2. 考察。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四)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1. 公示(1)招聘部门(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2)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上),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3)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部门(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单位)的资格。2. 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部门(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四、引进政策及待遇保障(一)政策待遇1.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分别享受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八级职员工资待遇。2.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正式任职后,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各地优秀年轻干部库跟踪培养管理,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可以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3.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来射阳工作后,其配偶在县外工作的,可以按规定协调安排到射阳县相应的单位工作。(二)补助标准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射阳事业单位工作的,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符合射阳县“名校优生”认定条件的,还可享受如下待遇(已享受过盐城市相关人才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1.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年内分别按照4000元/月、3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2.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5年内在射阳购房的,分别按照4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射阳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3.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射阳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分别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射阳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4. 在射阳未购房的,3年内按照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5. 非射阳籍的3年内享受2000元/年的探亲交通补贴。五、招聘工作监督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公告发布网址:https://www.sheyang.gov.cn(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咨询电话:0515-89290631,传真:0515-82353655。监督电话:0515-82382036(射阳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本公告由中共射阳县委组织部、中共射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附件1:江苏省射阳县2026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xlsx附件2:江苏省射阳县2026年事业单位招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docx中共射阳县委组织部中共射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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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和特殊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经批准,2025年陕西省文物局面向社会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应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7日至2007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5年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6.失信被执行人;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二、招聘程序(一)发布公告在陕西省文物局门户网站(http://wwj.shaanxi.gov.cn/)发布《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开展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二)报名和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8:00至2025年11月21日18:00。2.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1月17日8:00至2025年11月22日18:00。3.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将《报名表》(Word版和签名后的PDF版)和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PDF文件,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招聘工作专用邮箱:sxswwjryzp@163.com。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报告和学历学位承诺书);学历、学位学信网验证材料;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代表论文、学术成果等。应聘岗位专业条件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开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和毕业论文全套电子版或毕业论文封面、摘要、目录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应聘条件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三)资格复审1.时间:2025年11月27日8:00至18:00。2.地点:陕西省文物局人事处(西安市雁塔西路193号113室)。3.携带资料: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以及网上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留存应聘人员本人有关资料复印件。复审结果现场告知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四)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基础、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包括学术成果审查和答辩两部分。学术成果审查主要审核应聘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学术论文、项目课题等,考察其履行所应聘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学术成果审查50分、答辩50分,面试成绩为学术成果审查分与答辩分之和。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学术成果分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五)体检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安排为三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六)考察由陕西省文物局会同有关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七)公示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陕西省文物局汇总,在陕西省文物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八)聘用公示期满后,由省文物局将招聘结果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招聘手续,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相关事业单位组织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三、有关要求为确保公平、公正,本次招聘工作由陕西省文物局机关纪委实施全程监督。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陕西省文物局和相关直属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公开招聘回避制度,按照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重要提示(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此次招聘报名、资格复审、现场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住宿、交通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写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应聘人员电话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五、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9-62893872联系电话:029-85360108陕西省文物局2025年11月10日附件12025年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序号事业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形式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备注岗位简称岗位类别招聘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1西安碑林博物馆公益二类/差额拨款古籍碑刻研究专技10602L2 历史文献学(古籍整理与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博士2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美术考古专技11304 美术学(美术考古方向)博士研究生博士3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商周考古专技10601 考古学(商周考古方向)博士研究生博士4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公益一类/全额拨款汉唐考古专技10601 考古学(汉唐考古方向)博士研究生博士5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科技考古专技10601 考古学(科技考古方向)博士研究生博士附件下载:1.附件: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2.附件: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自主招聘).docx3.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x4.附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docx5.附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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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茶陵县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一、招聘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17名。详见附件:《2025年茶陵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2.本县在编人员;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三、发布信息公开招聘信息通过茶陵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20日17:00止。(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请考生登录(https://hunan.bmpta.com/zzclx),并按要求填报信息。(三)相关要求1.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2.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3.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11月13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要求为准(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11月13 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5.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并附正式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薪酬发放原始明细证明等)。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11月13日为截止日期。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提供。五、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一)资格初审资格初审2025年11月21日15∶00前,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二)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入围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都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在茶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六、考试(一)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二)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1.笔试中共茶陵县委党校岗位(A1)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B类)》和《综合应用能力(B类)》。卫健系统岗位(A2-A15)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E类)》和《综合应用能力(E类)》。笔试内容参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2.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进行递补。(三)成绩合成和排名《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B类、E类)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类、E类)》+《综合应用能力》(B类、E类))÷2;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四)考试时间与地点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在茶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相关信息。七、体检与考察(一)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八、公示与聘用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茶陵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九、纪律监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十、特别提示(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茶陵县人民政府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四)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应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十一、咨询和监督电话政策咨询电话:0731-25216553监督电话:0731-25245698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2025年茶陵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2.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1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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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市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委托贵州林城人才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二、招聘岗位及人数岗位:面点师,人数2人。要求:1、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责任心;2、有经验优先;3、退休返聘优先。工资待遇工资4000元左右。三、报名时间:2025年11月07日2025年11月12日。四、报名方式: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2日止,请在规定时间内邮箱投递:1546052613@qq.com;应聘人员请将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岗位”,并将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件发送此邮箱。五、联系方式面试地址:待定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13639075727咨询时间: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六、工作地点:观山湖林城西路盘江集团A座(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食堂)七、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1.体检须在县级及以上三级甲等医院检查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鉴定结论一律不予认可;2.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应聘人员,取消进行下一环节的资格;报考者出现体检项目不合格,可以申请复检一次,最终以体检医院出具的复检结果为准;3.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贵州林城人才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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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56人公告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塔城地区“区强民富”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切实为“五区”建设、“5+2”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十大工程”提供人才支撑,塔城地区决定面向全国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才对象面向公办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5届及之前的应(历)届毕业生。其中:大学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须为全日制本科起点;境外高校毕业的研究生,需取得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四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上海“软科”、英国“QS”、英国“THE”、美国“US.News”)之一居前200名的高校。二、引才条件(一)引进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已取得相应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6.具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7.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11月10日(含)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引进范围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曾作为塔城地区引进人才被解聘以及塔城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本地区辞职人员;参加塔城地区历年人才引进进入体检及后续环节放弃的;3.被辞退、开除党籍、公职的;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5.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非公办性质院校、独立学院的毕业生;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三、引才程序(一)发布公告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塔城党建”微信公众号、“塔城人社”微信公众号、疆内外部分高校网站等渠道,发布《塔城地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三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二)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9日2.报名方式人才引进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https://tc202503rcyj.zhaopin.com,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2),查询岗位表(附件1),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报名,每人仅限填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3.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21日4.资格审查报名成功后,由塔城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以在报名系统内提示并同步发送短信通知,考试具体安排将在报名系统中以公告或者通知形式发布,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相关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提供涉及报考资格材料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三)考核由塔城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用人单位具体实施。根据岗位资格审查情况,以线下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试工考核的方式为主。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按照本科学历及以上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入闱线下考核人选(其中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线下考核环节,并占入闱名额),考核的具体时间、内容将在报名系统中发布并短信通知。线下考核中表现优异的人员将结合岗位实际进行调剂。(四)体检由塔城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照岗位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对入闱体检环节考生组织集中体检。体检在塔城地区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他未明事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自体检结果公示3—5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视病情确定是否复检,符合复检条件的,另行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环节。(五)考察由用人单位向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毕业院校学生管理部门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征询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六)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因体检、考察、公示环节放弃或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核结果依次递补。(七)岗前培训拟引进人员报到上岗后,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八)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程序办理编制和人事手续。用人单位对试用期内的引进人员进行跟踪了解,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解除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及时办理转正手续。引进人才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1年),期间不得调动、借调。聘用文件下发后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四、待遇和保障1.编制保障。引进人才上岗后,办理编制和人事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2.职称待遇。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学历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分别授予(初定)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专业除外),以上各类人才首次取得资格后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聘任到相应的岗位等级。3.安居保障。引进人才除享受岗位等级相应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待遇外,试用期满后,还可享受以下政策:博士(正高)40万元、硕士(副高)25万元、本科15万元购房补贴(先购后补);博士(正高)1.5万元/年租房补贴或120㎡左右周转住房、硕士(副高)1万元/年租房补贴或90㎡左右周转住房、本科0.8万元/年租房补贴或60㎡左右周转住房。4.购车补贴。引进人才在塔城地区购买新乘用车辆的,按照“先购后补”原则,试用期满后最高给予10万元的购车补贴。5.面试补贴。对到塔城参加面试的考生,免费入住本地“人才驿站”3天,按照疆外最高1000元、疆内最高500元的标准补贴来塔交通费,面试结束次日可参加塔城免费一日游。6.探亲休假待遇。引进人才家在塔城地区以外的,服务期内可根据单位实际每年按标准报销7次以内往返交通费,本人无法返回的可按标准1次报销1名直系亲属来塔往返交通费,次数计入干部本人探亲规定次数。对表现优秀的,免费参加地区组织的疗养活动。7.优才待遇。配偶安置方面,引进人才的配偶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按“对口对应、空编空岗”予以办理随调手续;配偶为编制外人员的,根据所学专业和特长推荐就业岗位。人才金融卡方面,持卡人享受人才服务银行VIP专属服务,引进人才最高享受200万元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贷款利率执行LPR利率。其他方面,引进人才还可享受工龄连续计算、子女就学、免费体检、“零门槛”落户等相关政策。8.项目支持。引进人才围绕本行业、本领域重点项目和难点工作立项研究的,设立专项人才项目进行重点培育、持续支持,其中30%可以用于个人奖金;对取得科研成果的引进人才,经评选最高给予100万元奖补,用于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五、纪律监督(一)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组织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二)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按照相关条款给予处理或处分。(三)人才引进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病史等影响聘用及正常履职情形的,视情节轻重依规处理,直至取消引进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者本次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六、注意事项(一)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由塔城地委组织部、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二)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宜,因特殊原因调整的,均以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官网、塔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未尽事宜,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三)考生自报名至招聘结束或聘用前,务必保持通信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通讯无法联系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四)联系方式。1.政策咨询(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联系电话:0901-6221579联系邮箱:342891213@qq.com2.监督举报联系电话:0901-6223804联系邮箱:tcrsjjck@sina.com3.技术咨询(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联系电话:022-58703000-85096附件:1.塔城地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三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202511101252586490.xls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202511101253095649.docx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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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法规政策,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和方法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二、招聘计划及岗位2026年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详细岗位信息见《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附件1)三、招聘条件和招聘对象(一)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2.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6.岗位年龄要求:硕士岗位人才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1月11日之后出生);博士岗位人才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1月11日之后出生)。(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5.现役军人;6.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四、招聘方式采取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五、信息发布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石河子大学主页(http://www.shzu.edu.cn)、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官网(http://hsxx.shzu.edu.cn)、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微信公众号为此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六、招聘工作程序、时间安排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笔试/试讲/实操/面试)、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一)网上报名、资格初审(2025年11月10日-11月17日)报考人员可通过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主页查询《2026年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附件1),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结合自身实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并下载《2026年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应聘者请在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至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招聘邮箱:1225234306@qq.com。(二)资格复审(2025年11月18日—11月23日)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11月24日携带相关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学历证明、个人简历一式七份、1寸或2寸证件照片两张)到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党校办进行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注意事项: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及《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三)考核(2025年11月24—12月8日)此项工作由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组织,每部分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30%+实操成绩*20%+面试(含试讲)成绩*50%。1.笔试:笔试采取线下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地点为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若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 1:3 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2.笔试/实操/面试(含试讲)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四)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2025年12月10日)通过考核人员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环节,具体组织方式及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护士学校主页通知,并由单位联系人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五)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本环节对拟聘人员的档案信息、户籍所在地信息、毕业院校表现、原单位工作表现等进行全方位的审查。如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六)公示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七)审批聘用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流程报上级部门审批后,对相关人员进行聘用。新聘工作人员与学校签订最低8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2026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七、监督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联系电话:0993-2862352八、招聘有关事项(一)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主页、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微信公众号。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误解,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四)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五)本《公告》由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负责解释。九、联系方式(一)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徐 芳联系电话: 0993-2850532招聘邮箱:1225234306@qq.com(二)监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993-2862352联系人:傅红琼(三)其他事项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官网公告为准。本《公告》由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党校办负责解释。附件:附件1:2026年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xls附件2:2026年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附件4: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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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人丨石河子大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法规政策,石河子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一、学校简介石河子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省合建”高校,2022入选新一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现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12大学科门类。学校有101个本科专业(招生专业92个)(28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应用经济学、生物学、化学、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作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基础医学、药学、工商管理学)、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机械、土木水利)、3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有国家一流建设学科1个(化学工程与技术)、国家重点学科1个(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部省合建学科群2个(化学工程与技术、农业工程),兵团重点学科15个。临床医学、农业科学、化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生态学、药理学与毒理学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二、招聘原则和方法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笔试/试讲/实操/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三、招聘计划此次石河子大学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名,详细岗位信息见《石河子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四、招聘条件(一)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2.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6.招聘岗位年龄要求:硕士岗位人才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1月11日之后出生);博士岗位人才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1月11日之后出生)。(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5.现役军人;6.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五、招聘方式(一)专任教师:采取试讲、综合素质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二)实验岗:采取实操、面试、综合素质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三)辅导员岗及其他专业技术岗:采取笔试、面试、综合素质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六、信息平台发布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石河子大学主页(http://www.shzu.edu.cn)、石河子大学招聘系统(http://202.201.165.143)、石河子大学微信公众号为此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七、招聘工作程序、时间安排及相关政策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试讲/实操/面试)、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一)网上报名(2025年11月10日—11月19日)1.报考人员可通过石河子大学主页查询《石河子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石河子大学招聘系统(http://202.201.165.143/浏览器需使用谷歌、Edge、火狐、360极速、Internet Explorer 8.0及以上),按照报名要求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同时按照报名要求如实填写学历信息、家庭情况、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等,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科研学术成果、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1)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2)招聘岗位中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应上传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4)所有考生须上传诚信承诺书(附件3)。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二)资格审查(2025年11月20日—11月21日)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石河子大学招聘系统站内消息查看结果,或电话咨询所应聘单位审核结果。(三)考试1.笔试:笔试按照1:3设置开考比例,60为及格分,采取线下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地点为石河子大学。2.面试:面试按照笔试通过人数由各二级单位自行确定开考比例。3.笔试/试讲/实操/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4.总成绩计算公式:专任教师:试讲成绩即为总成绩实验岗:实操成绩60%+面试成绩40%辅导员岗及其他专业技术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通过各单位考核人员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环节,综合素质考核及格分为75分,具体组织方式及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各单位通知,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人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综合素质考核环节结束后,岗位空缺可递补一次。(五)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本环节对拟聘人员的档案信息、户籍所在地信息、毕业院校表现、原单位工作表现等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六)公示石河子大学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石河子大学人事处官网(http://rsc.shzu.edu.cn)公示5个工作日。(七)审批聘用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流程对相关人员进行聘用。新聘工作人员与学校签订最低8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2026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八、监督石河子大学纪委机关(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993-2058019九、招聘有关事项(一)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石河子大学主页、石河子大学微信公众号。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误解,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四)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五)本《公告》由石河子大学负责解释。十、联系方式(一)具体招聘岗位问题请咨询各单位招聘负责人,联系方式详见《计划表》(二)其他问题联系电话:0993-2058036附件:附件1:石河子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附件4:石河子大学及八师石河子市人才政策.doc石河子大学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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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石河子大学)竞技体育运动学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法规政策,兵团(石河子大学)竞技体育运动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开展202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一、学校简介兵团(石河子大学)竞技体育运动学校成立于1998年,是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直属、石河子大学附属单位。学校位于石河子大学中区,是兵团唯一一所体育专科学校。学校施行五年制教育培养模式(3年中职+2年高职),承担着为兵团培养高水平青少年运动员和为国家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任务。学校是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第三届理事单位,2013-2016、2017-2020年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跳高项目被国家体育总局认定为“国家高水平单项后备人才基地”,是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认定的“青少年足球菁英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单位”。2022年,学校射箭队荣获“兵团五四青年奖章(集体)”。目前,学校设有开展项目有中长跑、短跑、跳高、投掷、篮球、跆拳道、射击、射箭、武术等9个专项。学校代表新疆兵团和石河子大学参加多项国家级青少年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共计获得国际级银牌2枚、铜牌1枚,国家级金牌96枚、银牌89枚、铜牌91枚、275人次分获4-8名;学校共计培养出国际级运动健将1人,国家级运动健将10人,国家一级运动员113人,国家二级运动员349人。学校是兵团青少年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核心基地。二、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实操、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三、招聘计划及岗位2026年学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岗2名,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详细岗位信息见《兵团(石河子大学)竞技体育运动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四、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一)招聘对象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往届毕业生。2.专业及相关要求与招聘计划内容相符。(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热爱教育事业,符合学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6.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7.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兵团(石河子大学)竞技体育运动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硕士岗位人才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1月11日之后出生);博士岗位人才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1月11日之后出生)。(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5.现役军人;6.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五、招聘方式采取笔试、实操、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六、信息平台发布兵团考试网(http://btpta.xjbt.gov.cn)、石河子大学主页(http://www.shzu.edu.cn)、石河子大学微信公众号、兵团(石河子大学)竞技体育运动学校主页(http://jjtx.shzu.edu.cn)为此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七、招聘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安排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12月10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八、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实操、面试、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一)网上报名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网(http://btpta.xjbt.gov.cn)、石河子大学主页(http://www.shzu.edu.cn)、兵团(石河子大学)竞技体育运动学校主页(http://jjtx.shzu.edu.cn)查询《兵团(石河子大学)竞技体育运动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报名要求如实填写《兵团(石河子大学)竞技体育运动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2)、《报名汇总表》(附件3),并将报名表、汇总表及以下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至招聘联系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1)简历、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3)岗位要求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提供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3.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二)资格审查学校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学校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通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三)招聘方式1.招聘方式:招聘采取笔试+实操+面试的形式进行,均按百分制计分。(1)笔试。时间:12月12日上午。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内容包括教师职业能力水平测试、应聘岗位基本知识等,由兵团(石河子大学)竞技体育运动学校组织。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招聘岗位为单位,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实操考试的人选;如达到合格线的人数不足3倍岗位招聘计划数,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全部进入下一环节。如无人达到合格线,则该岗位本轮招聘暂缓或取消。(2)实操:12月15日。实操由兵团(石河子大学)竞技体育运动学校组织实施。足球运动专业岗位:以现场教学形式开展,重点考察竞聘人员的基本技战术技能(传球、射门、带球、防守等)及其教学运用能力,要求能够清晰讲解动作原理与战术意图,有效组织分组对抗与战术演练,激发学生参与热情,并能保持课堂秩序、及时处理突发情况,确保训练安全有序。运动康复专业岗位:重点考察竞聘人员对常见运动损伤的评估与基础康复干预能力。要求能熟练进行视诊、触诊和专项检查,正确使用评估工具,准确定位损伤部位,规范完成康复技术操作,具备示范性与可复制性;同时能科学组织学生实操训练,注重风险预判与安全把控,及时纠正不当操作并妥善应对突发情况。(3)面试。时间:12月16日。由兵团(石河子大学)竞技体育运动学校组织,主要测试竞聘人员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以及对职业教育发展状况、中等体育运动学校发展概况等内容。面试结束后,在兵团(石河子大学)竞技体育运动学校官网公告栏内公布面试情况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2.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操成绩×30%+面试成绩×30%。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3.笔试/试讲/实操/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四)心理测试进入心理测试环节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主要用于评估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及岗位适应性。未按时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五)体检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修订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由指定医疗机构统一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师德师风、遵纪守法情况、档案资料、毕业院校表现、原工作单位表现等全面情况,并对其资格审核材料进行复核。(七)递补规则在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聘用阶段,如出现应聘人员不合格、放弃或无法按时报到等情形的,按照同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在本岗位招聘周期内按规定程序进行;如无符合递补条件人员,则该岗位本轮招聘空缺。(八)公示兵团(石河子大学)竞技体育运动学校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学校主页(http://jjtx.shzu.edu.cn)公示五个工作日。(九)审批聘用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流程对相关人员进行聘用。新聘工作人员与学校签订最低8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2026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九、监督石河子大学纪委机关(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993-2058019十、招聘有关事项(一)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网(http://btpta.xjbt.gov.cn)、石河子大学主页(http://www.shzu.edu.cn)、石河子大学微信公众号、兵团(石河子大学)竞技体育运动学校主页(http://jjtx.shzu.edu.cn)。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四)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五)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六)本公告由兵团(石河子大学)竞技体育运动学校负责解释。十一、联系方式: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993-2055089报名邮箱:347692508@qq.com附件:附件1:兵团(石河子大学)竞技体育运动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xlsx附件2:兵团(石河子大学)竞技体育运动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docx附件3:报名汇总表.xls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调动)证明.doc附件5:2026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兵团(石河子大学)竞技体育运动学校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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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兵团中医医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法规政策,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兵团中医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一、医院简介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兵团中医医院)隶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托于石河子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和中医药人才师承培养、文化宣传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是新疆兵团卫生系统中医药人才的高地。医院目前编制床位400张,现有专业技术人员92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2人,全国名中医(国家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2人,国家青年岐黄学者2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传承指导老师3人,兵团名中医3人,国家中医药优秀护理人才1人。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室各1个,全国名中医传承工作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建设推广应用基地及中医临床路径实施全国协作单位,是省级中医学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全国肥胖专病联盟(医联体)常务理事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乳腺病专科联盟成员单位”。开设心肾、风湿、脾胃、肺病、肿瘤、脑病、康复、针灸、推拿、肛肠、皮肤、软伤、中医妇科、治未病等专病专科;开设传统治疗馆、中西医协同门诊。开展特色适宜技术40余种。二、招聘原则和方法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三、招聘计划此次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兵团中医医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3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详细岗位信息见《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6年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四、招聘条件(一)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2.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6.招聘岗位年龄要求:硕士岗位人才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1月11日之后出生);博士岗位人才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1月11日之后出生)。7.招聘岗位要求具体见《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6年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二)招聘对象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历届毕业生。2具有博士学历、高级职称或紧缺专业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聘用。(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5.现役军人;6.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五、招聘人才待遇我院为各类优秀人才提供丰厚的人才待遇,享受政务服务、子女就学、家属就业、住房保障、便捷医疗、金融服务、旅游休假、生活、交通、文化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详见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及八师石河子市人才政策(附件4);六、信息平台发布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jbt.gov.cn/)、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公众号及石河子大学主页为此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七、招聘程序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心理测试、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到岗后资格复审。(一) 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2025年11月10日—12月5日)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如实填写相关简历信息。(1)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2)招聘岗位中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提供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4)所有考生须提供诚信承诺书(附件3)。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二)资格审查(2025年12月5日—12月10日)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招聘系统站内消息查看结果,或电话咨询所应聘单位审核结果。(三) 心理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参加医院组织的心理测试。(四)考试1.笔试/面试:笔试按照1:3开考,采取线下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达60分后均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环节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为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进行最终成绩排序录取。岗位空缺可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递补一次。2.笔试/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五) 体检和考察通过考试的人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体检和考察,具体组织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六) 公示和聘用通过体检、考察的人员,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医院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工作人员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2026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岗位所需毕业证、学位证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七) 报到资格审查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我院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八、监督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兵团中医医院)纪检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993-2519835九、招聘有关事项(一)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招聘环节,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三)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公众号公告为准。(四)招聘工作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院纪检监督小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需遵守保密规定,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报考人员违反考试相关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参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五)本公告由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兵团中医医院)负责解释。十、联系方式(一)具体招聘岗位问题请咨询招聘负责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993-2519835(二)纪检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993-2519025附件:附件1: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6年招聘岗位计划表.xls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附件4: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及八师石河子市人才政策.doc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兵团中医医院)2025年11月10日

事业单位
招考信息 丹东

辽宁丹东市部分事业单位选聘优秀人才71人公告

为加大年轻干部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储备力度,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实施“万名学子留丹来丹”专项行动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推动新时代丹东全面振兴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丹委人才〔2023〕2号)《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名校优生”选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丹组通字〔2024〕5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丹东市“名校优生”选聘工作的通知》(丹人社发〔2024〕77号)等规定,2025年下半年,丹东市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海内外高校公开选聘71名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对象(一)2017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详见附件1);(二)2022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中(除第一轮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之外)的10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详见附件2);(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2026年应届毕业生;(四)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排名情况以上一年度“QS大学排名”、“THE大学排名”、“USNews大学排名”或“ARWU排名”公布数据为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详见附件3);(五)海内外院校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2024、2025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1月1日至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二、选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本领,身体健康;(四)年满18周岁,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1月10日至2007年11月10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9年11月10日至2007年11月10日(含)期间出生;(五)聘用后须在岗工作不少于36个月(含试用期);(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5年下半年丹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优秀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4)。已在丹东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须如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试、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公示,2026年7月31日(含)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三、选聘方式本次选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在组织、人社部门指导下进行。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成立考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四、选聘程序(一)发布信息选聘岗位信息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s://rsj.dandong.gov.cn/)和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二)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9时至2025年11月14日12时。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到用人单位邮箱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选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拨打选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4),由选聘单位具体负责解释说明。2.报名材料内容包括:(1)本人签名的《2025年下半年丹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优秀人才报名表》(附件5)扫描件;(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提供上一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考生报名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须一致,否则不符合报考条件;2024年、2025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附件6)。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5)“双一流”毕业生中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所学专业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的证明扫描件(加盖学校公章);(6)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扫描件;(7)本人手写并签字的承诺书扫描件。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已经聘用人员,解除聘用。(三)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选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四)考试及签约1.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考试人员以接到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为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用人单位通知。被通知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2.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侧重专业知识和体现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五)体检及考察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以进行递补。(六)公示与聘用拟聘人员信息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s://rsj.dandong.gov.cn/)和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五、纪律与监督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制度规定,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六、其他(一)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三)在选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选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由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纪律监督电话:0415-3192890、0415-2122100(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附件:附件1:42所双一流高校名单附件2:10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名单附件3:QS、THE、USNews、ARWU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高校名单附件4:2025年下半年丹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优秀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5:2025年下半年丹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优秀人才报名表附件6: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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