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清远市佛冈县招聘第二届法律顾问6人公告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专业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按照《佛冈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规则》(佛府办〔2015〕15号)精神,佛冈县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法律 ...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专业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按照《佛冈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规则》(佛府办〔2015〕15号)精神,佛冈县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聘任条件

从全市范围,公开选聘政治思想素质好并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社会执业律师。其中,县政府法律顾问3名、副县长法律顾问3名。

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善于沟通;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顾问应提供1至2名符合执业要求的助手。

二、工作范围

(一)为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论证意见;

(二)为县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

(三)为县政府领导履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涉法信访事件;

(四)参与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提出法律意见;

(五)参与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重要合同的协商、起草、审核、修改文本或提出法律意见;

(六)参与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调解或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办理;

(七)参与县政府重大法律事务的办理,提出法律意见;

(八)处理县政府交办的专题咨询调研、社会风险评估等法律事务;

(九)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方式

法律顾问工作采取现场服务与远程服务相结合的方式。

(一)现场服务,主要是通过参加县政府涉法事务的讨论会、协调会、听证会、论证会或参与商务谈判、委托代理诉讼或者仲裁案件等形式,完成县政府的工作任务。

(二)远程服务,是指法律顾问对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在限定期限内出具法律意见。

四、聘任期限及报酬

法律顾问聘用期限为三年,通过签订合同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解聘并公告;在聘任期内,每年由县政府根据工作绩效情况给予适当报酬。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9月3日,由县法制局负责对入围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提出法律顾问拟聘任人选,并报县政府审定。

应聘者在上述时间内向县法制局报名,并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律师执业证书影印件各一份(需与原件核对);

3.经典案例、答辩状、代理词、合同文书范本各2份;

4.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经历的材料。

确定正式聘用人选将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县法制局负责法律顾问工作的组建协调、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联系人:杨向荣(县法制局,地址:佛冈县人民中心主楼318室)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0763-4282416

电子邮件:fgxfzj@126.com

原标题:关于佛冈县人民政府聘请第二届法律顾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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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佛冈县人民政府聘请第二届法律顾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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