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国有企业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计划选聘13人公告

文章摘要

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根据《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计划》,经研究决定,苏州市相城区属国有企业面向部分高校选聘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13名。现将有关选聘 ...

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根据《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计划》,经研究决定,苏州市相城区属国有企业面向部分高校选聘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13名。现将有关选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对象

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且符合本简章选聘基本条件及选聘岗位所需要求(详见附件1)。

部分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二、选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曾有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人员;(4)曾被开除党籍、团籍或学籍的人员;(5)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本次选聘对象不含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应聘人员应将《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国有企业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计划选聘报名登记表》(附表2)随佐证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发至各招聘企业邮箱(见附表1)。

佐证材料依次为:

⑴本人身份证;⑵《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并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⑶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⑷学生证;⑸与《登记表》中“个人简历”或“奖惩情况”栏填写一致的实践经历证明或荣誉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⑹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电子照。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30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2月2日16:00。在网上提交信息3个工作日之后,由招聘公司专人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2018年11月14日(星期三)14:00—16:30,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霍英东体育中心二楼;

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14:00—16:30,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

2018年11月17日(星期六)9:00—11:30,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华为厅。

采取“现场报名”形式的,应聘人员应正确填写完整《报名登记表》,并向招聘单位现场工作人员提交,同时随附佐证材料复印件(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装订顺序依次为:

⑴本人身份证;⑵《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并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⑶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⑷学生证;⑸与《登记表》中“个人简历”或“奖惩情况”栏填写一致的实践经历证明或荣誉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⑹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一张。

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盖章),视为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将佐证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以及《报名登记表》发相关公司邮箱,以进行报名信息电子采集。

(三)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或邮件通知,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审,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⑴本人身份证;⑵《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并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⑶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⑷学生证;⑸与《登记表》中“个人简历”或“奖惩情况”栏填写一致的实践经历证明或荣誉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本人到现场复审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复审。委托复审的,除提供相关复审材料外,另须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

采用“现场报名”形式的应聘人员,因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时已经查验过报名材料原件,无需参加资格复审。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参加考核的资格。复审结果由各企业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


五、考核

考核原则上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一般安排在面试前进行。考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素质,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的时间、地点在资格复审后由各企业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复审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10∶1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可采用结构化小组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资格复审后由各企业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成绩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不设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设置60分为合格线,并在相城人才网上公示3天。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复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聘用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八、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国有企业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依劳动法规定,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相城区国资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1272。

原标题: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国有企业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计划选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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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国有企业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计划选聘岗位简介表.docx

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国有企业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计划选聘报名登记表.docx

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部分高校名单.docx

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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