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开封市金明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现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派遣至开封市总工会工作。为切实做好这次招聘面试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年龄在30岁以下(1988年8月之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岗位要求学历及相应的专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表达沟通能力,有接受和学习新技能的意愿和能力;
7.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能够应用办公软件编辑各类文档及表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6日开始,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报名地点:郑开大道与第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4楼西区4008室。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经审核合格后,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
聘用人员是开封市金明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派遣至开封市总工会工作的人员,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的身份。被聘用者按照劳动合同在开封市总工会工作,如不能胜任工作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者,聘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其劳动关系。
五、福利待遇和工作时间、地点
开封市金明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通过试用期考核转正后,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个人应缴保险由个人承担。薪资标准2000-2500元/月,单位提供早中两顿工作餐。
工作地点:开封市总工会(开封市中山路中段101号)
工作时间: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每周双休,享受国家法定节日。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在参加报名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规定时间而影响招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71-23381282
开封市总工会
开封市金明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18年 11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