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8人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工作需要,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8名(具体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附1岗位表,派遣至泰州市姜堰区某街道、园区业务经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招聘条件1.具有中 ...

根据工作需要,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8名(具体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附1岗位表,派遣至泰州市姜堰区某街道、园区业务经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4.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生;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由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姜堰人才网、姜堰就业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 6月13日—6月16日(上午9:15—11:45,下午14:45—17:45)。

2、报名地点: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三楼308室(姜堰区上海路9号)。

3、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及网上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下列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户口簿;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大陆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④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2)报名时,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自愿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面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有效证件减免报名费。

(5)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1、资格复审

发放《面试通知书》时,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确定体检人员时,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被取消体检资格出现缺额的,则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缺额数一次性递补。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姜堰人才网、姜堰就业网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姜堰人才网、姜堰就业网公示5天。

(七)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与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至泰州市姜堰区某街道、园区工作。受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受聘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放弃。受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由本人自谋职业。

三、待遇及其他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岗位1至岗位7基本工资3500元/月,岗位8、岗位9基本工资执行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绩效薪酬按照用工单位管理要求,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241919

监督电话:0523-88241588

附件1:岗位表.xls

附件2: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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