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留置保障中心招聘公告(12人)

文章摘要

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留置保障中心为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加强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留置保障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 ...

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留置保障中心为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加强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留置保障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为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留置保障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19年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留置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宝鸡党建网(www.baojidj.gov.cn)和宝鸡纪检监察网(www.bjsjjw.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网(www.bjrsks.cn)。

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08:00至2019年8月9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8月8日08:00至2019年8月9日24:00。

资格审查工作由宝鸡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宝鸡市委组织部负责监督指导。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8月9日18:00至8月9日24: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0日12: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参照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享受低保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可于8月10日12:00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宝鸡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减免考务费(地址: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西楼8楼,电话0917-3902263)。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8月11日在宝鸡党建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8月11日8:00至8月12日24:00从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要求,结合纪检监察业务,侧重岗位所需的综合业务能力。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笔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

(2)笔试时间:2019年8月13日 (星期二)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宝鸡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8月底前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对笔试成绩为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宝鸡市监察委员会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宝鸡市监察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至2018年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19年8月15日至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宝鸡党建网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附件下载提示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添加小编微信索取:

上岸小编微信: 招考小编微信: